医疗设备四维彩超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四维彩超招标公告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四维彩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拟对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四维彩超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陕西恒瑞公招(货物)2017-1109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四维彩超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22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需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所代理进口产品有效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同品牌的货物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11月23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7/11/24 08:30--2017/11/30 18:0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包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5号万方城18楼11802室)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网购时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同时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采购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及时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12/14 14:00 |
开标时间 | 2017/12/14 14:0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寇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
收款人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银行账号 |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民和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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