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结余资金
惠水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结余资金
贵州三力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惠水县财政局的委托,对惠水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结余资金进行招标, 并于2017年11月21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7)1835号-1 标段(包)名称:惠水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结余资金 招标代理:贵州三力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惠水县财政局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 开标地点:多功能厅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新捷中旭建设有限公司 | ||||
总分: | 90.49 | 项目负责人: | 喻中象 | 报价: | *******.97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信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90.35 | 项目负责人: | 王俊淇 | 报价: | *******.78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永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总分: | 90.21 | 项目负责人: | 钱晶晶 | 报价: | *******.16元 |
公 示 期: 2017-11-23至2017-11-2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黔南州财政局 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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