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公司税务顾问等项目框架招标公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公司税务顾问等项目框架招标公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公司税务顾问等项目框架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公司税务顾问等项目框架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公司税务顾问等项目框架招标
1.3.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分类:框架
1.6. 资金来源:公司年度预算中介费用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1.9. 投标有效期:120天
2.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1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税务顾问项目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税务顾问项目 | 1-1 | 80 | |
2 | 2 | 2017-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服务项目 | 2017-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服务项目 | 2-1 | 80 |
注:本次项目招标采取浮动系数招标(注:浮动系数=有效报价/最高限价*100%),最高投标限价及以下均为有效报价,但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0%(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类似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
2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
3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6 | 投标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
7 | 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确认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出具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注:《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
1 | (1)注册资本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应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从事过税务顾问服务项目三年及以上。 (4)投标人近三年从事同类税务顾问项目案例,并提供相应案例合同盖章页复印件。 (5)投标人应拥有五名及以上注册税务师执业人员,并提供注册税务师协会出具的企业从业注册税务师人员名单。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税务顾问项目 | |||
2 | (1)注册资本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应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从事过税务鉴证服务项目三年及以上。 (4)投标人近三年从事同类税务鉴证项目案例,并提供相应案例合同盖章页复印件。 (5)投标人应拥有五名及以上注册税务师执业人员,并提供注册税务师协会出具的企业从业注册税务师人员名单。 | 2017-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服务项目 |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4日08时00分00秒至2017年11月30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详见本公告附件4,招标文件一旦发售成功,标书费不予退还。
(2)投标人可现场刷卡支付标书费,并领取标书费发票。
(3)投标人也可通过电汇方式支付标书费,并在海南电网物流服务中心招标服务大厅(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领取标书费发票。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美舍河支行
账 号:********4824
(4)如标书费由个人账户转出,且需要开具投标单位名称为发票抬头的,须在电汇单附言:投标单位全称和招标项目简称。如附言字数限制允许,可注明招标项目全称。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存储介质为U 盘和光盘各1 份、纸质版投标文件1 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如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或过渡期内需提交的电子文件存储介质为U 盘和光盘、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签章形式除外),则投标视为无效。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1)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4日08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10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含U盘和光盘)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9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12月19日10时30分00秒。
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含U盘和光盘)递交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五楼收标大厅
5.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如有)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 ()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招标服务单位: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苏工
8.监督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大道32 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举报电话:(0898)********。
2017年11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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