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芳草路段花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汉阳区芳草路段花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汉阳区芳草路段花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汉阳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号)的要求,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汉阳区芳草路段花街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ZC-CG-2017-K1024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地点:汉阳区芳草路段。

2、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3、招标范围:汉阳区芳草路段花街建设,详细要求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4、采购预算: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0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0.531748万元。投标报价超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项目特定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包含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

2、项目班子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且承诺中标后仅承担本工程施工管理;

2)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五大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

4)提供项目班子全部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4、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部内容和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须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

5、2014年11月至今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6、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段为近三年)。

7、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详见“国务院令654号”文;

11、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它有关网站,被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具有不良行为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详见财库[2016]125号;

12、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予价格扣除。

三、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一)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琼楼里588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宏宇 139*****073(参加现场报名时,投标人须提前电话联系)。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资料要求:

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份。

2、针对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提供下列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报名人须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二代身份证参加报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仅承担本工程施工管理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4)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和身份证;五大员上岗证和身份证。

(5)项目班子全部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6)2014年11月至今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7)近三年(2014-2016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部内容和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须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

(8)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段为近三年)。

(10)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三)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程序要求:

上述资料(证件)的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提交的原件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方能领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安排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14:30整截止(当日14:00整开始接收文件),提前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琼楼里588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14:3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琼楼里588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金额:人民币玖仟元(RMB9000.00)。

(二)相关要求

1、缴纳帐户信息

缴纳帐户: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70*****040011071

开 户 行:武汉市农行新火车站支行

2、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以到达上列帐户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16:00时止。

3、缴纳形式:银行支票、电汇、公对公网银等非现金形式。

4、其他规定:

1)缴纳时,须在转帐凭证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用途(保证金)。

2)投标人持书面缴纳凭证到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收据,并将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3)缴纳截止时间点没有到账的、收据复印件未附在投标文件中的均为无效投标。

4)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14.3.2款。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刘俐文联系电话: ***-********

监督人: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纪检科

联 系 人:王晓菲 投诉电话:***-********

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琼楼里588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联 系 人:杨宏宇 联系电话:139*****07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陈 俊 投诉电话:***-********

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注:

1、以上内容由供应商自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以下内容需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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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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