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十堰市支队对讲设备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十堰市支队对讲设备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十堰市支队
对讲设备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十堰市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十堰市支队对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次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十堰市支队对讲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XM-2017-1705-A0010
3.采购物资名称、预算、供货期等:
(1) 采购物资名称:对讲通讯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 采购物资预算:33万元人民币
(3) 供货期: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货并调试完毕货到并验收合格后付款,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项目的相关内容。
3、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5日,每日8时30至12时00分;14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于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7号楼17层)。
3.发售方式:购买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5日09时00分
六、开标地点:武警十堰支队2楼会议室(湖北省十堰市北京中路36号)。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5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警十堰市支队
联系人:朱股长
联系电话:136*****947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中路36号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尚女士
联系电话:187*****995 187*****469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7号楼17层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017年11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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