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拆除、保管、恢复及新增工程招标公告
设施拆除、保管、恢复及新增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轨道交通2号线后通段站点交通设施拆除、保管、恢复及新增工程,招标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 招标范围
南昌轨道交通2号线后通段开通的站点(雅苑路站~辛家庵站)及交通疏解工程范围,根据工程交通组织方案、路口恢复方案的要求,将各地铁车站及周边范围内的交通设施进行拆除、保管、恢复及新增。工作内容包括:红绿灯设施(灯具、杆件、控制箱、设备基础等)、电子警察设施(摄像机、闪光灯、杆件、控制箱、设备基础等)、标志牌设施(版面、杆件、设备基础等)、护栏的拆除、保管、恢复及新增;道路标线施划及移除等;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公路或城市道路标识标牌、红绿灯设施的拆改或施工业绩;
3.4外埠来赣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
3.5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在近三年内(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情况;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 11 月 24 日至2017年 11 月 30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新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新平台已具备运行条件,本次招标按要求在新平台进行,新平台中有关系统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统一致电客服热线:400-850-3300,或加QQ:********56)。
5.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8.2 联系人及电话:雷先生 0791-********(工作时间09时~17时)
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8.4 联系人及电话:柴先生/武先生 0791-********(工作时间09时~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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