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仙桃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仙桃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根据仙桃市政府采购监管办下达的仙财采计[2017]B202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政府采购中心受仙桃市辐射环境管理站委托,对其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XTZFCG/2017/054
二.项目名称:仙桃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预算价约30万元。
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仙桃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仪器。
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第三章货物需求。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须具备行政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建立的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计量检测合格证书;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不是供应商生产的,国内产品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进口产品则必须提供全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总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若为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须附有查询人和联系电话;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资格审查: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采购人和采购执行机构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并从通过了资格审查后的潜在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了“三证合一”的以提供的新证为准)、开户银行许可证;
(3)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不是供应商生产的,国内产品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进口产品则必须提供全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总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若为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须附有查询人和联系电话;
(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报名、资格审查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信息
1、该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采购机构、磋商小组将先审查投标单位的各种所需资格原件,再审查响应文件,只有完全满足招标条件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2、招标公告、磋商招标文件一并挂网。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该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文件中的统一格式编写响应文件;
3、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2017年11月 27日下午17:00分报名截止,逾期报送的报名信息恕不接受(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4、报名方式:参与询价供应商网上填报报名登记表(表样附后)电子档并发送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向参与询价供应商发送询价文件电子档。
5.竞争性磋商文件免收工本费。
6、接收邮箱:********4@qq.com。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9:30整
2、磋商文件送达地点: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68号,仙桃市环保局5楼辐射环境管理站办公室
3、磋商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9:30整;
4、磋商地点: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68号,仙桃市环保局 5 楼会议室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仙桃市辐射环境管理站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8*****306
采购机构: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 转5102
仙桃市政府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17日
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采购项目 名称: | 仙桃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 ||
采购函号 | 仙财采计[2017]B202号 | 采购编号 | XTZFCG/2017/054 |
报名 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22-27日(工作时间内,24日下午17:00报名截至) | 投标、开标 地点 | 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68号,仙桃市环保局5楼会议室 |
投标、开标截止时间 | 2017年12月7日 | ||
投标人填写 | |||
公司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固定电话 | ||
公司地址 | 传真 | ||
受委托人 姓名 | 移动 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箱 |
备注:请各报名单位提交电子表,不得提交影印本报名表。
仙桃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XTZFCG/2017/054
计划函号:仙财采计[2017]B202
项目名称:仙桃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
采 购 人: | 仙桃市辐射环境管理站 |
执行机构: | 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 |
编制时间:2017年11月 |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二、供应商须知....................................................................... 11
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23
一、项目概况.......................................................................... 24
二、磋商范围.......................................................................... 24
三、 采购内容和技术指标.................................................... 24
四、报价要求.......................................................................... 26
五、商务要求.......................................................................... 27
六、其它要求.......................................................................... 27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8
一、评标办法.......................................................................... 28
二、评标程序.......................................................................... 28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参考)............................................................ 34
一、合同书............................................................................... 34
第六章 磋商文件格式.................................................................... 40
封面........................................................................................... 40
响应文件目录.......................................................................... 41
价格部分.................................................................................. 42
商务部分.................................................................................. 47
技术部分.................................................................................. 5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仙桃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招标邀请函
根据仙桃市政府采购监管办下达的仙财采计[2017]B202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政府采购中心受仙桃市辐射环境管理站委托,对其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XTZFCG/2017/054
二.项目名称:仙桃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预算价约30万元。
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仙桃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仪器。
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第三章货物需求。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须具备行政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建立的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计量检测合格证书;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不是供应商生产的,国内产品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进口产品则必须提供全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总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若为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须附有查询人和联系电话;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资格审查: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采购人和采购执行机构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并从通过了资格审查后的潜在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了“三证合一”的以提供的新证为准)、开户银行许可证;
(3)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不是供应商生产的,国内产品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进口产品则必须提供全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总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若为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须附有查询人和联系电话;
(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报名、资格审查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信息
1、该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采购机构、磋商小组将先审查投标单位的各种所需资格原件,再审查响应文件,只有完全满足招标条件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2、招标公告、磋商招标文件一并挂网。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该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文件中的统一格式编写响应文件;
3、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2017年11月 24日下午17:00分报名截止,逾期报送的报名信息恕不接受(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4、报名方式:参与询价供应商网上填报报名登记表(表样附后)电子档并发送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向参与询价供应商发送询价文件电子档。
5.竞争性磋商文件免收工本费。
6、接收邮箱:********4@qq.com。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9:30整
2、磋商文件送达地点: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68号,仙桃市环保局5楼辐射环境管理站办公室
3、磋商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9:30整;
4、磋商地点: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68号,仙桃市环保局 5 楼会议室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仙桃市辐射环境管理站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8*****306
采购机构: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 转5102
仙桃市政府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17日
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采购项目 名称: | 仙桃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 ||
采购函号 | 仙财采计[2017]B202号 | 采购编号 | XTZFCG/2017/054 |
报名 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27日(工作时间内,27日下午17:00报名截至) | 投标、开标 地点 | 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68号,仙桃市环保局5楼会议室 |
投标、开标截止时间 | 2017年12月7日 | ||
投标人填写 | |||
公司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固定电话 | ||
公司地址 | 传真 | ||
受委托人 姓名 | 移动 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箱 |
备注:请各报名单位提交电子表,不得提交影印本报名表。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 称:仙桃市辐射环境管理站 地 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68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8*****306 |
2 | 执行部门 | 名 称: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仙桃市仙桃大道32号仙桃市财政局1106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转5102 |
3 | 采购内容 | 采购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仪器,包括供货、运输、培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预算约30万元; |
4 |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 |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不是供应商生产的,国内产品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进口产品则必须提供全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总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若为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须附有查询人和联系电话;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现场勘查。 |
5 | 提出疑问方式及截止时间 |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若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 书面接受疑问截止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日七天前。 |
6 | 疑问回复方式及时间 | 答疑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回复至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 答疑文件回复时间:收到书面质疑函两个工作日内 |
7 | 多包磋商 规定 | 无 |
8 | 备选方案 | 备选方案:本次磋商不接受备选方案。 |
9 | 联合体 |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以下证明文件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的,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标,具体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了“三证合一”的以提供的新证为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 |
10 | 磋商保证金办理流程 | 按照《仙桃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集中管理操作流程》办理 具体如下:投标保证金: 1、为保护招标人和招标执行机构免遭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向招标执行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到达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接受现金、支票等其他交纳方式; 3、投标保证金汇出时须注明“ *****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汇出后,投标人持银行汇款凭证到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财政局一楼)核实实际到帐,换取到账通知单,然后速到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1105室(财政局十一楼)凭银行汇款凭证、到帐通知单、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换取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款凭据; 4、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即2017年12月6日下午17:00止,以国库收付中心核实实际到帐并由采购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为准),逾期交纳和未按规定交纳的不予接受; |
11 | 磋商保证金缴纳与凭证 |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元 |
户 名: 仙桃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64号) 账 户:4200 1627 4360 5000 1670 | ||
12 | 磋商保证金 退还 | 未中标单位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供购双方签订合同即办理退还; |
中标单位的退还: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将合同原件递交至采购办,方可办理退还; | ||
13 | 磋商有效期 | 本次磋商项目磋商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
14 | 磋商文件正、副本数量 | 本次磋商项目磋商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一份,所有磋商文件概不退还。 |
15 | 样品规定 | 磋商样品详见第三章 |
16 | 磋商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截止时间 | 磋商文件送达地点: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68号,仙桃市环保局5楼辐射环境管理站办公室 磋商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
17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68号,仙桃市环保局 5 楼会议室。 |
18 | 磋商委员会的组成 | 磋商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19 | 评标办法 | 见第四章 |
20 | 成交供应商 的确定 | 采购人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意见书》中推荐的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
21 | 其他要求 | 无 |
二、供应商须知
1、总 则
1.1适用范围
1.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1.2定义
1.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执行部门”本次磋商的执行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4 合格的供应商: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4条的供应商。
1.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1.3服务
“服务”是指除了工程及货物以外的范围。
1.4参加磋商费用
1.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费用。
2、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2.1.1竞争性磋商公告
2.1.2供应商须知
2.1.3采购需求
2.1.4磋商方法、步骤、标准
2.1.5合同书格式
2.1.6响应文件格式
2.2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政府采购中心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2.2.2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中心对于符合澄清要求规定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中心予以确认。
2.2.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
2.2.4当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在磋商截止时间七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且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补充和修改的内容。
2.3.2补充和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中心予以确认。
2.3.3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3、响应文件
3.1磋商中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1.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3.1.2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3.2响应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价格部分
1、响应磋商函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备品备件及消耗品分项报价表
5、安装、调试、检验分项报价表
6、伴随服务报价表
商务部分
1、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2、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凭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商务偏离表
7、2012年至今类似浮标站或者大型水质监测站建设业绩及证明材料
8、售后服务计划及技术保障措施
技术部分
1、设备配置清单
2、技术规格偏离表
3、技术说明书
4、供货方案
5、检验、测试、调试与验收建议书
6、其它
3.3响应文件编制
3.3.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
3.3.2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委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3.3.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或被确定为磋商无效。
3.3.4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磋商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响应文件报价
3.4.1响应文件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3.4.2供应商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响应文件所报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该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磋商。
3.4.3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含在磋商总价中。
3.4.4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磋商。
3.4.5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5备选方案
3.5.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投了备选方案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磋商。
3.6联合体磋商
3.6.1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允许联合体响应磋商。
3.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3.7.1供应商(生产企业)在投标时,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所有资格证明原件(写明资料清单)及加盖公章的整套复印件(单独密封与密封好的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另外还需提交参加磋商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资格证明如下:
3.7.1.1营业执照;
3.7.1.2纳税证明;
3.7.1.3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3.7.1.4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2除本须知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3.7.3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计入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证明材料仅限于磋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磋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3.8证明磋商响应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3.8.1证明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9磋商保证金
3.9.1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前递交,以到账并换取磋商保证金票据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票据的磋商方所投的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保证金缴纳流程:(1)汇出时须注明“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字样;(2)磋商保证金汇出后,供应商在中国建设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64号)领取银行单位客户专用回单后到(财政局一楼)国库收付中心换取国库资金到账通知单;(3)供应商持国库资金到账通知单、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速往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1105室(财政局十一楼)找李科长换取该项目保证金收款往来票据;
3.9.2本次磋商保证金提交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9.3磋商保证金有效时间: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3.9.4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中心将在中标公告发出七个工作日后,中标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即退还所有参与本次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9.5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3.9.5.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签订合同的;
3.9.5.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
3.9.5.3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9.5.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10磋商的有效期
3.10.1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本次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磋商。
3.10.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与否应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响应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11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3.11.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分正一份、副本两份;文件中应该准确地编制目录、页码,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磋商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条。
3.11.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
3.11.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方才有效。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的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电子文档必须装订后密封递交,密封包装上应注明磋商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开标时间)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1.2为方便开标时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及唱标,供应商还应将单独不密封的磋商保证金收据、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与封装好的投标企业资质证明原件(密封件须贴证件清单)、《磋商响应函》、《开标一览表》、及优惠声明(如有)一并提交。
4.1.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中心将拒收并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4.1.4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请在样品上标明磋商单位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5响应文件必须以图书形式装订成册,不得用活页夹式样装订,否则不予受理;
4.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截止时间
4.2.1磋商截止时间是响应文件中规定的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的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迟交的响应文件
4.3.1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
4.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的响应文件递交到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供应商修改的文件应按本须知13条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
4.4.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磋商,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中心。
4.4.3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4.4.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5、磋商与评标
5.1磋商
5.1.1政府采购中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磋商。磋商时邀请采购人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察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5.1.2磋商时,由采购监督机构及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磋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唱标。
5.1.3采购人做好磋商记录,磋商记录在磋商后由出席磋商会议的各供应商代表签字证明。磋商记录存档备查。
5.1.4无论是什么原因,在磋商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磋商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5.2磋商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5.2.1评标由采购人按照磋商有关规定组建的磋商委员会负责,磋商委员会专家成员依法从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委员会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2磋商委员会设组长1名,由磋商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推选产生,采购方代表不任组长。磋商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评标活动,与其他评委有同等表决权。
5.2.3磋商委员会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5.2.4评标采用的评标办法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5.3磋商文件的初审
5.3.1磋商文件的初审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5.4磋商文件的澄清
5.4.1磋商文件的澄清的相关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5.5详细评审
5.5.1详细评审的相关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5.6评标过程保密
5.6.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监管人员、磋商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5.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和磋商委员会而获得评标信息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定标与签订合同
6.1定标
6.1.1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6.1.2中标公告期间,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人提出质疑,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回复。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由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6.1.3公告期间无质疑投诉或质疑投诉处理完毕的,政府采购中心按相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合同授予标准
6.2.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且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的规定执行。
6.3签订合同
6.3.1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3.2政府采购中心将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3.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3.4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7、其他要求
7.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适用法律
8.1采购人及供应商的一切磋商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一切相关国家对于竞争性磋商的规定。
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采购预算30万元,超过此政府采购计划金额的磋商报价为废标。
二、磋商范围
本项目包括整个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的供货、运输、培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三、采购内容和技术指标
1、采购内容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配置数量(套) |
1 | 便携式核素识别仪 | 1 |
2、技术参数要求:
指标类型"*" |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内容 | |
1 | 便携式γ核素识别仪 1台 | ||
* | 1.1 | 探测器 | NaI或LaBr3探头 |
* | 1.2 | 中子探测器 | He—3,带中子慢化体 |
* | 1.3 | 功能 | 具有剂量率测量、多核素识别、寻源功能。核素信号低于本底时自动提示。 |
* | 1.4 | 能量范围 | 25keV~3MeV |
1.5 | 剂量率范围 | 10nSv/h~ 50μSv/h | |
* | 1.6 | 探测器分辨率 | ≤3.5% |
* | 1.7 | 探测器灵敏度 | ≥1300cps/μSv/h,对于137Cs |
* | 1.8 | 自动校准/稳定功能 | 采用LED自动稳谱校准,无内置放射源 |
* | 1.9 | 硬件平台 | 采用≥1024道的MCA |
* | 1.10 | 核素库 | 标准的ANSI同位素,ITRAP/IAEA列表,医用源,工业用源,特殊核材料(SNM)或用户定义的列表 |
* | 1.11 | 数据存储 | 具备数据存储功能,能存储≧1000组谱数据。 |
* | 1.12 | 数据传输 | 具备标准化借口与计算机连接并进行数据传输。 |
* | 1.13 | 显示 | 图形点阵液晶 |
* | 1.14 | GPS定位 | 具备GPS定位模块,可提供地理位置信息 |
* | 1.15 | 铅室 | 配套痕量核素检测铅室 |
* | 1.16 | 专用软件 | 具有专用上位机软件,可配合铅室进行低本底环境的微量核素识别 |
* | 1.17 | 专用电脑 | 品牌电脑配合专用软件进行能谱分析 |
* | 1.18 | 无线通讯模块 | 具备GSM无线通讯功能 |
* | 1.19 | 设备防护等级 | IP54 |
* | 1.20 | 适用电源 | 锂离子电池,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 |
* | 1.21 | 环境温度 | -20℃~50℃ |
* | 1.22 | 工作湿度 | 0~95%(无凝结) |
* | 1.23 | 计量检测 | 必须提供国家法定计量部门的检测报告 |
* | 1.24 | 质保期 | 免费质保1年 |
1.26 | 附件 | 配电源适配器、数据线、仪器设备箱等相关附件 | |
* | 1.27 | 延保 | 延保5年 |
四、报价要求
4.1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费、质保期售后服务等费用。在货物交由采购人处置以前的所有责任、费用和风险,其中包括关税、捐税、有关交货的其它费用,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和损坏的风险,以及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手续的费用和风险,概由供应商承担。
4.2报价表上的货物报价一般应包括货物现场交货价和其它费用之和。
4.3货物现场交货价指货物价和运杂费之和。
4.4货物价为含原材料、标准件、配套件、外协件及加工成货物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各种税费,并包括随货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图纸资料等以及包装费的价格在内。
4.5运杂费系指供方提供的货物发送到需方指定的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之和。
4.6其它费用系指安装费、调试费、检测验收费、货物进出口等所有费用。
4.7报价中主要备件和消耗品应分项报价不计入磋商总价中。
4.8供应商可以自行提供其它优惠内容及承诺。
五、商务要求
5.1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人使用。
5.2质保期: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1年,延保5年。
5.3运维期:本项目运维期为1年。
六、其它要求
6.1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全新,未开封且包装完整的产品。
6.2磋商文件中列出的关于系统或设备的各项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如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未能明确,磋商小组将认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响应。
6.3提供设备配置清单、备品备件清单、操作、维护手册等相关的所有技术资料。
6.4应列出技术、售后服务内容及优惠条款。
6.5 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硬件故障负责免费更换。
6.6本项目质保期后安装调试及维护费用不包含本次报价中。
6.7关于项目培训要求:提供培训方案
6.8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全部产品、运送、储存、安装和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报价中还应包含进口产品入关所涉及的税、证费,如有缺失,视为中标方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费用;采购方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6.9 供应商必须对产品的技术资料、参数等做出说明,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录所投产品的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不提供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6.10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供应商所投的货物进行测试,若经测试达不到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功能、技术指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合同条款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6.1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
6.12 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委员会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磋商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方。
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
二、评标程序
1初步评审
1.1磋商委员会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对磋商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照无效响应磋商处理。
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磋商处理:
1.2.1违反本章第1.1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1.2.2串通磋商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2.3不按磋商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按照无效响应磋商处理。
1.3.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3.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3.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详细评审
2.1磋商委员会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2.1.1按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价格部分计算出得分A;
2.1.2按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
2.1.3按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
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3供应商得分=A+B+C。
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1评标期间,磋商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标期间,磋商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磋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3.3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竞争性磋商后二次报价
1.磋商(价格谈判)
1.1磋商小组与入围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2报价
全面响应的供应商作最后最具竞争力报价(即二次报价),递交磋商小组。
1.3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0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2.1成交供应商采取最低价法确定,即通过第二轮磋商报价后,对全面响应的供应商所报的最后最具竞争力报价进行比较(该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比的最终依据),从低至高排名,确定报价最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形成《竞争性磋商意见书》,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分别签字确认。
3.0评审过程保密
3.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磋商小组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自终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3.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和磋商小组而获得谈判信息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评分标准: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满分100分,以综合得分最高者为预成交人,由使用单位考察合格后确定成交人。得分相同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人;出现废标或弃标的情况,按得分多少顺序上推一家。谈判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每一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得参加下一步的综合评审。评分因素及分值如下:
项目 | 评审分项 | 满分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价格 | 投标总 | 30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S。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报价为满分3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采取四舍五入法处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国家关于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后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
商务 | 产品品牌 | 5分 | 所投产品制造商参与起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单位,每参与一项标准起草2分,最多5分; |
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口碑 | 5分 | 依据所提供同类产品湖北省、市、企业级真实书面评价意见,按照类比法,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2分,差1分或零分。(以上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 |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 5分 | 在湖北省一直有办事处并有多年环保服务业绩,24小时内响应售后服务要求,且有备用产品提供应急使用的5分;无办事处或有办事处但无环保服务业绩0分,无备用仪器的0分。 | |
技术服务 | 5分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及培训方案酌情打分。优5分,良3分,差1分 | |
财务状况 | 5 | 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连续三年盈利5分;连续2年盈利3分;一年盈利1.5分;无审计报告0分。 | |
类似业绩 | 5分 | 供应商所提供近三年(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湖北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要注明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打分。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按照省级满分;地市级2分;企业级0.5分累计。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同一个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只计算一次。 | |
技术 | 技术规 | 40分 | 1、投标产品技术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完全满足使用要求得30分。如设备参数及技术规格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即为负偏离,每项非“*”号的一般参数负偏离减3分,每项带星号“*”的关键技术参数负偏离扣6分。一般参数负偏离超过5项(含5项)或者带星号“*”的关键技术参数负偏离超过2项(含2项)经专家评审可将技术评分为0分。技术参数中带星号“*”的关键技术参数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技术白皮书(须由货物生产商或其直属机构盖章)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支持。 2、质量保证措施满分10分。按照类比法,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不合格4分,差2分或1分; |
总分 | 100分 |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参考)
一、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签定地点:
乙方(成交供应商):签定日期:
甲方委托招标对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的磋商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内容标的及合同价格
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元) | 总 价 (元) | 交货日期 |
合同总金额(大写)(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大写):人民币 (¥: ) |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
2.2交货地点:
3、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货物交货付款
全部货物到货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100%货款。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 17%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列)。
7、验收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磋商文件中细化规定。
8、质量保证
货物保证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供应商视自身能力在磋商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9、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实施周期还是不予延长实施周期,甲方同意延长实施周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实施周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违约终止合同
1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1.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
14.1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各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六章 磋商文件格式
封面
**********级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磋商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日 期:2017 年XX月XX日
响应文件目录
价格部分
1、磋商函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伴随服务报价表
商务部分
1、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2、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凭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6、商务偏离表
7、2014年至今业绩及证明材料
8、售后服务计划及技术保障措施
技术部分
1、设备配置清单
2、技术规格偏离表
3、技术说明书
4、供货方案
5、检验、测试、调试与验收建议书
6、其它
价格部分
一、磋商响应函
(政府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磋商采购货物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全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开标一览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递交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
在次,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响应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示的磋商总价)。
2、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及补充通知等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对此无异议。
4、本磋商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年月日,共个日历日。
5、接受磋商响应文件所列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约定。
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按如下地址邮寄或传真:
通讯地址:
传 真:
电 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1 | 所投设备品牌 |
2 | 磋商总报价(万元) |
3 | 交货期(天) |
4 | 延期处罚承诺 |
5 | 质保期 |
6 | 备注 |
注:
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磋商文件所要求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
2、供应商磋商报价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3、此表应按“磋商须知”的规定与磋商函、《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缴纳确认函》及磋商优惠声明(如有)一并密封后单独提交。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合计 |
注: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伴随服务报价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 目 | 内容 | 服务承担机构 | 服务人员资历及数量 | 承诺服务的时间 | 费用(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总 计 |
注:1、本表的合计价填写到开标一览表中对应的栏目中。
2、如果“其它”中有报价,供应商须详细说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务部分
一、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1单位名称:
1.2地址:邮箱:
电话:传真:
1.3成立或注册日期:
1.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1.5员工人数:
1.6注册资本:
1.7实收资本:
2、固定资产
2.1原值:净值:
2.2流动资产:
2.3长期负债:
2.4短期负债:
2.5资产总额:
2.6营业收入:
3、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政府采购中心)要求出示的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凭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 (项目名称)的磋商。授权委托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和采购中心: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类别 | 序号 | 发生时间 | 情况简介 | 证明材料索引 |
诉 讼 情 况 | ||||
仲 裁 情 况 |
注: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的案件。与经营活动有关,但尚未裁决或终审判决的案件请单独另附《情况说明》(说明内容:案件当事人、基本案情)。
六、商务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的 商务条款 | 磋商文件的 商务条款 | 原因说明 及建议详情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八、售后服务计划及质量保障措施
供应商应对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制定的详细售后服务计划,项目执行人员的详细资料、包括提供各种技术配合、技术支持、技术培训、正常维护和应急措施等服务的详细内容及响应时间。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技术部分
一、设备配置清单
项目编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及产地 | 型号和规格 | 详细的设备 配置描述 | 其他技术说明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编号:
设备名称 | 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 配置偏差 | 偏差及其它说明 |
注:
1、供应商应对技术规格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
2、供应商需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技术需求并说明原因,同时,供应商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列出其它设施,部件,物料及方法;
3、除本附件列出的偏差或采购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技术规格与综合规格要求的项目,供应商必须加以纠正。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技术说明书
技术说明书中至少包括:
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需求逐项响应并细化和补充,在完全满足采购人设备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提供最佳的设备配置及服务;
2、供应商应详细说明所配置的设备能满足的采购人的要求;
3、供应商应提供所供设备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及相关图片资料等;
4、供应商应尽可能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设备检验报告、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设备供货方案
1、磋商响应单位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根据项目需要编制设备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2、设备的进度控制计划,包括运达现场、协助安装、调试、验收、报检和试运行等各阶段的计划时间;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检验、测试、调试与验收建议书
检验、测试、调试与验收建议书至少应包括:
1、供应商应对仪器交付阶段检验、测试、调试与验收提出详细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1.1检验、测试和调试的项目、标准、方法、程序、要求和时间;
1.2对验收结果的处理意见;
2、建议书中应注明需要采购人参加的项目、时间等。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年月日
七、其 它
本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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