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院水环境生态实验室专业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南科院水环境生态实验室专业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科院水环境生态实验室专业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科院水环境生态实验室专业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
项目编号:NJSKY-ZS-201704-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项目联系电话:186*****4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23号
联系方式:周工***-********,冯工152*****7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186*****478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应天大街780号应天智汇产业园(弘辉园)03栋51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NJSKY-ZS-201704-05
1. 招标条件
南科院水环境生态实验室专业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人为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位于当涂县经济开发区(买方指定)。
2.2 招标范围:南科院水环境生态实验室专业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包括操作台、仪器台、高温台、通风柜、天平台、药品柜、器皿柜、货架、通风系统和废气处理系统等专业设施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
2.3 交付试用期:90日历天(交付试用期包含: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监测、交付使用)。
2.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备制造、采购、供货、运输、保险、卸货、组装、调试、检测(含第三方检测费)、质量保证、专用工具、技术服务、验收合格之前、售后服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所发生的所有含税等相关费用。
2.5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可以是本次招标设备的直接生产厂商、也可以是经销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深化设计、制造、供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需要提供陶瓷台面、千思板、万向吸收罩和VAV控制阀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并明确承担一切售前、售后责任。
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原件核查,否则导致资审不通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核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3.1.4 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设备维护质保5年,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能确保及时解决运行中的各种问题;当运行中出现故障情况时,必须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上维保内容的承诺书原件。
3.1.5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资格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3.1.6 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资信情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1.7 业绩要求:提供业绩清单一张(加盖投标人公章),上列近三年至今投标人投标品牌已履行的供货项目(各个项目必须在业绩清单中提供业主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合同内容中要有材料清单。
3.1.8 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1.9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等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1.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提交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对来源合法性负责;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提供承诺书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7:00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应天大街780号应天智汇产业园(弘辉园)03栋516)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需委托的)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 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周工 电话:***-********
冯工 电话:152*****726
招标代理: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电话:186*****478、138*****03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4日 09:00至2017年11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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