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城市公交客车300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城市公交客车300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城市公交客车300辆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HY2017CG103

二、招标内容:1、12米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70辆。

2、10米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130辆。

3、12米纯电动(慢充电)公交车50辆。

4、12米纯电动(快充电)公交车30辆。

5、12米纯电动(镍氢动力电池)公交车20辆。

三、采购金额:约3.7亿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项目要求参与的投标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本次投标接受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或生产厂家在包头本地合作的销售商(一级代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只接受一家参与竞标)。

3. 投标人只能以一个品牌参与投标。

4. 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有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能够提供车辆公告信息(批次、型号、参数等)。

5.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五、报名时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三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委托人证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提供三份,原件与复印件经审核一致后,退还原件。

六、 报名时间:投标人可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报名。

七、报名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迎春

电话:151*****58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韩静茹

电 话: ****-*******150*****634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交客车 新能源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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