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项目二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医院项目二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萝岗中心医院项目二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 穗开管办[2008]11 号文 批准,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萝岗中心医院二次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萝岗中心医院项目二次装修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代建单位(招标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 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 工 联系电话:***-********、137*****399
三、建设地点:广州开发区萝岗中心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承包方式:
1、招标工程规模及招标内容:萝岗中心医院二次装修工程包括大堂、各功能用房 等功能区域的装修深化设计及施工,包括①吊顶工程、隔断工程、饰面工程、涂料工程、楼地面工程等装修项目;②各功能房间内的水、电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③按二次装修设计要求需要完善的消防、空调、设备的接口施工;④其他按照二次装修图纸需要完成的项目。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3、承包方式:
按招标图纸内容、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五、预计发包价:6000万元 。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9 年 1 月 8 日---- 2009 年 1 月 9 日
上午: 9:30 -11:30 下午: 14:3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电话:********)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第①项或第②项资质之一: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6年1月1 日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承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且通过公开招标的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或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造价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工程详细地址,工程规模,建设方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人的手机及办公电话;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9 年 1 月 9 日前 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报名时,投标报名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须到场;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
15、拟派本工程施工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高级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报名单位近3个月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局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准)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拟派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须提供岗位证复印件。安全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16、投标人2005年~2007年均有赢利及无偷税、漏税,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05年度~200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2005年、2006年、2007年没有偷税、漏税情况承诺书;
17、投标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在广州市建委网上的备案证明及网上查询路径;
18、根据穗开规[2007]159号文,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的“不良记录”栏目上公布名单为准)。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及广州开发区最新文件相关规定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以上各项资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编制流水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未按此要求导致该申请人资格预审不通过的,责任由该投标申请人自负;报名时复印件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核查的资料将被否认其有效性,由此导致该申请人资格预审不通过的,责任由该投标申请人自负。报名资料由报名人与招标代理共同密封签名。
十四、届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如需要),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资格预审资料以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如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发现并核实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料为虚假材料,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建设单位: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代建单位(招标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8 年 12 月 21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核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核查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受理回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受理回执只限于《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中规定的情形才需提供
原件核查
8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原件核查
9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核查
10
投标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在广州市建委网上的备案证明及网上查询路径
原件
1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业主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的手机及固定办公电话)
中标通知书
原件核查
施工合同
原件核查
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核查
12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 6、7、8、9、10、11、16、18点要求的承诺书
原件
13
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件核查
14
拟派本工程施工管理机构所有人员近3个月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拟派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须提供岗位证复印件。安全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
原件核查
项目技术负责人
原件核查
施工员
原件核查
质检员
原件核查
材料员
原件核查
安全员
原件核查
造价员(或预算员)
原件核查
其他人员…
原件核查
15
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05年度~200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原件核查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除外)
注:1、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1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8、本表中第1项《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下载统一格式。
9、各项资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编制流水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未满足此要求的认定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0、报名时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核查的资料将被否认其有效性,认定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在资审时对投标单位的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原件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或在指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原件核对,作为资审不合格处理。
11、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萝岗中心医院项目二次装修工程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部分 申请人须知. 3
一、总 则... 3
二、招标内容(包括标段划分)... 3
三、招标范围... 3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 3
六、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 4
七、递交和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 4
八、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5
九、投标保证金... 5
十、如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对申请人的资料提交要求... 5
第二部分 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6
一、总则... 6
二、评审工作机构... 6
三、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7
四、确定正式投标人... 7
1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萝岗中心医院项目二次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2 工程名称:详见公告
3 招标人:详见公告
4 工程建设地点:详见公告
5 资金来源:详见公告
6 项目概况:详见公告
7 招标工程概况:详见公告
8 本次招标的工程预计发包价约为6000万元。
9 使用范本:本资格预审文件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所有与该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文件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招标内容(包括标段划分)详见公告。
三、招标范围详见公告。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30天,在原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申请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在每一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投标申请人答复拒绝延长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六、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1.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
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3. 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同时每页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 并盖上骑缝章,资料封面须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
七、递交和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1.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2. 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
3. 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预审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预审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4.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5.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预审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预审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7.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预审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八、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1.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2. 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3. 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十、如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对申请人的资料提交要求申请人应当保证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企业数据库中的信息及时、准确,如有变更,应在择优开始24小时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变更手续。
第二部分 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一、总则1. 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 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4.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5.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6. 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7. 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业绩等,经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对投标报名单位给予通报,取消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 特别声明:投标申请人经资格预审合格并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后,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低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或其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承诺性意思表示低于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将被招标人取消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二、评审工作机构1. 由招标人和招标人聘请的专家组成资格评审委员会 5人,负责资格预审及择优评审(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 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三、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1. 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 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3. 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4. 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5. 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6. 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四、确定正式投标人1. 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 如果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活动将使用广州交易中心的计算机系统进行。
附件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格式文件附件一:
投标申请公函
致建设单位: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萝岗中心医院项目二次装修工程承包施工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签字):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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