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润高分子新材料产业中心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招标公告
隆润高分子新材料产业中心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安徽隆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隆润高分子新材料产业中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应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隆润高分子新材料产业中心项目。
项目概况:隆润高分子新材料产业中心项目位于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项目占地137亩,总建筑面积80000m2,总投资约35000万元人民币,项目购置捏炼机、硫化机、炼胶机、挤出机、成型机等设备,年产高分子橡胶件40万吨和橡塑土工材料1500平方米。该项目于2017年5月5日取得郎溪县发改委出具的安徽隆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隆润高分子新材料产业中心项目备案表(项目编码2017-341821-29-03-008905)。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隆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窦化忠
电话:138*****019
通讯地址:郎溪经济开发区,隆润高分子新材料产业中心。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资质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103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0*****659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波路1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2)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3)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5)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及地下水、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安徽隆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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