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孤山城中村棚户区修缮EPC招标公告
大孤山城中村棚户区修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71*****601
大孤山城中村棚户区修缮EPC项目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孤山城中村棚户区修缮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铁东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鞍东发改备【2017】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东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等全部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大孤山
2.2工程规模:该项目房屋修缮面积79590.8平方米,涉及3个小区,修缮改造安置1536户,最大单体建筑面积7533平方米。主要修缮内容包括:外维护结构墙体改造工程、屋面改造工程、门窗改造工程、楼梯间改造工程、小区道路改造工程、小区排水改造等。
2.3投资额:14000万元。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等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2017年12月30日开工至2018年9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274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与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
3.3 报名其他条件投标人持本企业CA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级(含)以上信用等级报告(牵头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须具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东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刁玉松
电 话:0412-*******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10
联 系 人:朱颖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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