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康复设备招标公告
中医院康复设备招标公告
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镇巴县中医院委托,对镇巴县中医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现热诚欢迎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符合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镇巴县中医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B*******号
三、项目内容:脑循环治疗仪、生物刺激反馈仪、肌力计、中药熏蒸机、中低周波治疗系统、数字脑电地形图仪、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骨质增生治疗仪各1台(套),预算13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要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日。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密封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
(六)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放:
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领取日期:2017年11月27日一12月1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五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大会时间:2017年12月 19日下午14:30。
七、投标开标地点:镇巴县镇巴县中医院七楼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2017年11月27-12月1日
九、采购人:镇巴县中医院
地址: 陕西省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新街
联系人:朱小勤 电话:****-*******
十、招标组织机构: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镇巴县财政局五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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