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专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专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购置
品目
采购单位清河县消防大队
行政区域清河县公告时间2017年11月24日15: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1月24日11:41至2017年12月01日11:41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网站上公开下载。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8日09:30
开标地点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105.0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中志
项目联系电话189*****678
采购单位清河县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清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678
代理机构名称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专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购置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马中志
项目联系电话:189*****678
采购人:清河县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89*****678
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105.0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2月0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1-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2-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网站上公开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设备货物采购;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3、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4、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5、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标准)
采购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自主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购置 个人防护 专职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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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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