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汉江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监理监测评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招标代理人)受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愿意承接本项目的单位投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兴隆水利枢纽位于汉江下游湖北省潜江、天门市境内,上距丹江口枢纽378.3km,下距河口273.7km,是南水北调中线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之一,同时也是汉江中下游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一项重要工程。
兴隆水利枢纽库区和坝区合计永久征地6042亩,其中耕地4718亩;淹没和占压滩地18326亩;临时占地9332亩;移民306户1240人,拆迁房屋4.10万m2。
招标内容: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监理暂行办法》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移民安置监测评估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对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工作进度、质量、补偿资金的兑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活生产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理和监测评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项目法人、省级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和项目设计单位无隶属关系;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或者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者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移民监理资质;
(4)近五年承担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监理或监测评估的合同项目;
(5)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并且在近五年内负责过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监理工作的经历;
(6)监测评估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和政策分析、社会调查经验。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代理人在出售招标文件前,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进行审查;
2.资质等级审查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在审查后退回;
3.递交资质等级审查文件者必须携带并出示送件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亲自报名的,出示身份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只有资质等级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时间:2008年12月16日至2008年12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和14:00-17:00(北京时间);
3.发售地点: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
4.招标文件需使用现金购买,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需使用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及开标时间
1.招标代理人将于2008年12月23日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标前会。投标人应于2008年12月23日13:30前往湖北省潜江市高石碑镇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建管处集合。交通工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本次招标将于2009年元月8日上午9:30在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公开开标。
招标人: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286号
邮 编: 邮编:430070
联系人: 王延军 联系人: 毕文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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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网 址:www.hubeihuaao.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武汉市省直支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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