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PPP招标公告

汽车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PPP招标公告

汝州市汽车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

基础设施配套建设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汝州市汽车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PPP项目已由汝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汝州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已经汝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汝州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公开发布本项目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邀请国内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汝州市汽车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PPP项目

2.2 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融)-G-2017-104

2.3 项目概况:汝州市汽车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规模和内容:占地面积约535245.91平方米(约折合802.87亩),总建筑面积约401688.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厂房15栋,综合办公楼14栋,仓库14栋,二期建设规模和内容:占地面积464753.33平方米(约折合697.13亩)。总建筑面积约395040.33平方米,主要包括厂房、办公与管理服务区、仓储物流区、生活服务中心以及规划范围内道路、给水、污水、雨水、供热、供电、燃气系统和环卫工程等基础设施及所有配套项目。

2.4 采购内容:采购社会资本方

3.采购需求

3.1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15年,包含建设期2年和运营维护期13年;

3.2 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3.3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方式,项目公司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并办理相关手续,土地所有权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负责此部分的建设、运营,合作期结束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合作期为15年(含建设期2年),项目公司获取回报的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本项目的使用者付费范围包括:厂房出租收入、办公楼出租收入、仓库出租收入、配套设施出租收入以及管理费收入。

在项目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回收其投融资成本和运营成本的支出及实现合理回报时,实施机构可结合绩效考核结果,通过汝州市财政局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缺口补助的额度为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之和与项目的使用者付费的差值。

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选定社会资本方,由其成立项目公司,授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建设该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维护管理等;合作期满,项目公司须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相关部门。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及授权委托人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4.2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4.3 须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出现亏损情况;

4.4 汝州市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4.5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6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4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至少1份合同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查阅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家(含),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具体工作划分和责任。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资质条件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独立满足主体要求和信誉要求。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子公司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4.8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开具日期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

4.9与项目实施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4.10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日期截止为本公告发布截止之日。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5.3 本项目不允许未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且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6. 政府采购政策

6.1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 谢绝境外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7.1 网上报名

本项目除网上报名外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报名前先登录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rzggzy.com/)点击“供应商登录(申请)”进行注册。注册后到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工程类项目到206室,采购类项目到207室)现场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到中心201业务受理大厅办理CA证书。通过CA证书登录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登录(申请)”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其他数字证书兼容问题在系统升级时同步解决。

企业注册指南:http://www.rzggzy.com/djzgc/11406.jhtml

办理CA证书指南:http://www.rzggzy.com/ggtz/12223.jhtml

7.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0时00分 到2017年12月1日23时59分。

7.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免费。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9日8时30分整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室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 项目前期手续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10.2财政部门审批意见

10.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批意见

10.4项目核准批复

10.5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10.6项目环境评估批复

11. 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汝州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张鹏英

联 系 电 话:187*****777

地址:汝州市产业集聚区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标准化厂房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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