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民医院一次性医用耗材(三)采购项目第八包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莱西市人民医院一次性医用耗材(三)采购项目第八包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莱西市人民医院一次性医用耗材(三)采购项目第八包(项目编号:LXZFCG-17109-3)以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公示,自2017年11月27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止(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示表

采购人名称

莱西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孙伟强

地址

莱西市烟台路69号

电话

****-********

采购项目名称

莱西市人民医院一次性医用耗材(三)采购项目第八包

预算金额

32.9万元

公示期限

自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

采购项目内容

免疫荧光干式定量检测仪配套试剂约2800人份/年

拟采购的标的说明

免疫荧光干式定量检测仪配套试剂约2800人份/年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7年10月24日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同)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只有一家供应商(南昌腾杨贸易有限公司),参与投标。鉴于上述情况,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262号令第22条第二款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南昌腾杨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爱华大道

专家1论证意见

该项目经公开招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仅一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属于山东省政府采购262号令第22条第二款情形,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1姓名

吕宏宇

工作单位

青岛中心医院

专家2论证意见

本人同意招标书中各章的基本条款,认为可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仅一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262号令第22条第二款规定,应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2姓名

于国英

工作单位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

山东大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

联系人

刘少波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名称及地址

莱西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耗材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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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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