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草高吐(通兴界)至乌兰浩特段工程前期服务类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编制(含压矿)
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草高吐(通兴界)至乌兰浩特段工程前期服务类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编制(含压矿)
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草高吐(通兴界)至乌兰浩特段工程前期服务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兴公资交易【2016】交通(公开)0034号 一、招标条件 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草高吐(通兴界)至乌兰浩特段工程前期服务类项目已经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编制(含压矿)进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草高吐(通兴界)至乌兰浩特段工程前期服务类项目 (二)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三)招标内容: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草高吐(通兴界)至乌兰浩特段工程前期服务类项目包括二项内容,具体招标范围及相应工作内容如下: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编制(含压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含压矿)、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含压矿)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凡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相关行业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详见附件(附件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及评标办法)。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7.其他要求: 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 公告发布媒体 (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am.gov.cn (二):http://www.chinabidding.com (三)内蒙古交通运输厅政务网:http://www.nmjt.gov.cn (四)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五、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4日8时30分至2017年12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注:已进入兴安盟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3、报名网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cn)点击左侧投标单位登录。 4、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办公电话:****-*******,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企业诚信库入库相关流程》。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4日8时30分至2017年12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amggzy.cn)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6、如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与招标代理或招标人联系。 7、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北侧,原盟公安局五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编制(含压矿)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要求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且必须在2017年12月1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以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担保。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应持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5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北侧,原盟公安局)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换取保证金收据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之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供工作人员核验并且同时携带本单位出具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携带则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八、 其他说明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利用既有省际通道(一级公路)改建高速公路。项目起点位置明确,位于草高吐(通兴界)附近,起点桩号K862+000,对应省际通道桩号K470+775,顺接二广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查白音他拉(赤通界)至草高吐(通兴界)段终点K861+961.876,项目终点位于省际通道科右前旗收费站处,终点桩号K1016+929.5,对应省际通道桩号K315+845.5,与即将通车的乌兰浩特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起点(桩号K0+000)顺接。全长158.239km。 本项目主线大、中桥共3611.7m/20座,其中,改建段大、中桥2019.2m/15座;突泉新建段大、中桥1502.5m/5座。乌兰浩特连接线大、中桥共3140.5m/座。辅道大、中桥共2405.5m/19座。 乌兰浩特连接线起点桩号AK0+000,终点桩号AK32+934,全长34.92km,共设置1962.7m/8座新建桥梁,通道17处,天桥9座,涵洞60道。 主线共设互通7处,新建互通5处(突泉南互通、太东互通、永安互通、俄体互通、科右前旗枢纽互通为拆除现有单喇叭互通新建);在科右中旗与绥满高速公路铁力至科右中旗高速公路交叉设置的科右中旗枢纽互通规模计入铁力至科右中旗高速公路范围,本项目不再计列。 乌兰浩特连接线共设置互通4处,其中新建单喇叭互通3处及1座T型枢纽互通,分别为兴隆互通、乌兰浩特南互通、友谊嘎查互通、乌兰哈达互通。 (二)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八. 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 话:****-******* 邮 编:137400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邮 编:1374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白先生 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 系 人:何 惧、杜 亮 联系电话/传真:***-********转83/81 ***-******** 邮 编:110006 邮 箱:********9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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