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道Y107东秦线改造工程Y107DQ-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乡道Y107东秦线改造工程Y107DQ-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 清江浦区乡道Y107东秦线改造工程 | ||
2、招标编号: | 备案号: | 苏交建备HAJT[2017]0179 | |
3、项目信息 | |||
项目编码项目性质批准文号批准单位HAJT********480批准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
4、标段信息 | |||
标段编码标段名称投标截止时间限价/元HAJT********440001Y107DQ-SG2017-12-15 09:********0 | |||
5、建设地点: | 清江浦区和平镇 | ||
6、专业: | 其它 | 招标种类: | 施工 |
7、招标内容: | 路基、路面及沿线附属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7-12-19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7-12-31 |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黄先生、安乐谱(招标代理)****-********、****-********(招标代理)****-******** | |||
上午工作时间: | 9:00:00-11:30:00 | 下午工作时间: | 14:00:00-17:00:00 |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 2017-11-24 17: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12-01 17:00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 ||
3、报名条件 | ||||
(1)企业条件: | 资质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或者同时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为准。 | ||
业绩条件: | 2012年1月1日至今(交/竣工日期)较好地承担过类似规模工程施工(类似规模工程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不少于100万元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备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为准。 | |||
其它条件: | (1)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廉政问题(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②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业务合作单位工程款、材料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③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以省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④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⑤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自2014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网络打印版”原件(在有效期内)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备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为准。 | |||
(2)项目负责人条件: | 资质条件: | (1)项目经理: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总工: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为准。 | ||
业绩条件: | (1)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至今(工程交/竣工日期)至少担任过一任类似工程施工(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2)项目总工:2012年1月1日至今(工程交/竣工日期)至少担任过一任类似工程施工(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备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为准。 | |||
其它条件: | 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具有项目招标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如有此证明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备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为准。 | |||
(3)其它要求: | 项目专职安全员条件: 本标段须至少投入一名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备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为准。 | |||
(4)项目概况: | 1、本项目位于清江浦区和平镇,路线全长2700.432m,道路现状为3.5m宽水泥路;该路老路水泥路面出现破碎板、裂缝、板角断裂等病害;本次改造利用原老路,按照四级路标准拓宽改造,采取单侧拓宽 2m 路面,拓宽后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 5.5m。2、本标段建安费:约人民币270万元。3、招标范围此次施工招标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及沿线附属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四、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时间: | 2017-11-24 至 2017-12-01 | ||
地点: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时间: | 2017-12-15 | ||
地点: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 | ||
招标文件售价: | 标段售价/元招标文件支付截止时间Y107DQ-SG1,*******-12-01 17:00:00 |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单位地址: | 淮安市清江浦区前进西路 |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 江苏广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 淮安市淮阴区北京东路30号淮阴宾馆四楼 |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 |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
七、其他说明
1、本次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省信用信息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的依据。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提交的“投标报表”的无法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信息,则视为内容缺失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首页底部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大润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1-7698。 5.2、通过报名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应委派委托代理人在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购买文件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留存);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③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或业务专用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5.3、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1000元/标段,图纸收取成本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