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营运路段收费站入口治超设施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营运路段收费站入口治超设施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营运路段收费站入口治超设施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黔交建设〔2017〕190号文要求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行费支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营运路段收费站入口治超设施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为有效治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行为,保护高速公路结构物安全,净化高速公路行车环境,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开展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超限阻截工作,逐步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建设入口治超检测设施。

(二)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划分、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号

工作内容

备注

RKZC-1

一、收费站入口治超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场地建设、固定检测设备建设、限高门架和信息化建设四个部分。各部分要求如下:

1、场地建设:为给现有收费站建设入口治超设施提供参考,根据现有收费站的主要现状拟定了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治超设施布置3个方案(详见参考图纸),供具体设计时参考;

2、固定检测设备建设:入口治超设施主要实现货车信息、称重、几何尺寸识别等功能,实现识别结果的实时显示、储存、传输,并预留数据上传接口,为入口治超劝返提供依据。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计重设备原则采用轴组式或整车式称重台,动态称重精度满足国际1级要求;

3、限高门架:在大型车道以外的所有小客车通道设置限高门架,避免大型车辆违法驶入;

4、信息化建设:原则上整合至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即将建设的《贵州省治理超限超载监管平台》。

二、对上述工作内容提供包括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工作及上述工程的施工任务(包含但不限于收费车道的改造,机电设备的提供及安装等)。

涉及收费站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收费站信息表”

(三)计划工期:设计及施工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提交设计成果并经评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17年12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18年3月25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比率大于1(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审查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审查联合体牵头单位)。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应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评价中较低的为准,投标人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本单位信用等级,应优先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信用评价等级时,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项目设计单位专业评价为附属类专业;施工单位专业评价为养护类专业)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及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规定执行)。

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C 级及以上企业,均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鼓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4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7年12月1日下午17时00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报名缴费,报名缴费后可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首次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先办理CA认证证书)。

(二)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 元/标段,图纸资料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标段,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8日上午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招标代理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上述时间和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 其他

(一)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八、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电话:0851-8*******

九、 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三江口开发大道1号

邮 编: 550004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9楼

邮 编: 550001

联 系 人:邰女士

电 话:****-********

传 真:****-********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贵阳市遵义路65号

电 话:****-********

2017年11月24日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治超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