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公告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华建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
传真: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华建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华建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工业园三花路19号1#车间 |
环评机构 | 英德市德宝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华建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租用佛山市哈斯空调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人厂房,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工业园三花路19号1#车间(地理坐标为北纬:23°18′29.1″,东经112°57′50.8″),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年产五金配件400万件。项目员工人数共20人,年工作时间2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喷淋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汇同生活污水年排放648吨经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西边涌。 项目熔化炉、烘干工序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压铸机熔化炉废气采用水喷淋系统处理后,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排放标准后排放。烘干工序、脱模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UV 光解+低温等离子净化”处理后执行《表面涂料(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高空排放。经布袋除尘设施收集后的喷砂粉尘、滤芯式除尘器后的喷粉粉尘、经“重力除尘+水喷淋”处理后的抛光粉尘,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乳化液0.5吨/年属于危险废物(HW09),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核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VOCs(有组织)为0.056吨/年、VOCs(无组织)为0.062吨/年;二氧化硫为0.06吨/年、氮氧化物为0.28吨/年。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CODCr为0.0713吨/年、氨氮为0.00972吨/年。 |
2017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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