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中心联合执勤楼数据监控机房项目招标公告

合作中心联合执勤楼数据监控机房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作中心联合执勤楼数据监控机房项目已经由霍特发改2017】1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口岸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合作中心联合执勤楼数据监控机房项目;

2.2 建设地址: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联合执勤大楼;

2.3 建筑规模:对前期已建成大屏做迁移和扩容,原来的20块拼接屏由原五楼西侧机房移至现在的大厅(五楼中部)。在20块拼接屏的基础上扩容至40块拼接屏。另新增9拼接屏在图像控制室。新增一套能控制40块拼接屏的屏控设备。对300平方米的大厅新增6台5匹空调,在40块拼接屏后面新增精密空调2台。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 10:00 时至2017年11月25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伊宁市阿勒玛勒路97号滨湖雅居北侧办公楼2楼报名处。

4.3报名资料: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进伊犁州的监管登记手续,州外企业需提供进伊犁州的监管登记手续,项目所在地建管办(霍尔果斯市建设局302室)的监管登记手续、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查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领取时间: 2017年11月25日10:30 至 2017年11月30日20:00 (北京时间)

5.2.领取地点:伊宁市阿勒玛勒路滨湖雅居北侧办公楼二楼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日报》、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口岸管理局

联 系 人:叶力多斯 电话137*****914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阿勒玛勒路滨湖雅居北侧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何海杨 电 话:189*****558

魏相坤 电 话:137*****020


标签: 机房 监控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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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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