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能源公交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增能源公交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庆元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就庆元县新增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JDLL[2017]90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自行组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新增能源公交车 | 6 | 辆 | 288.000000万元 | 新增能源公交车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7-11-24至2017-12-0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 报名/发售地址:http://qy.lssggzy.com/qyweb/、
3.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7-12-06 14:30:00
七. 投标地址: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四楼开标室二)
八. 开标时间:2017-12-06 14:30:00
九. 开标地址: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四楼开标室二)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50000
交付方式: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丽水市中岸48号
2、采购人名称:庆元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庆元县松源镇大济路166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根东
监督投诉电话:0578-*******
传真:0578-*******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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