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十周年媒体采风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十周年媒体采风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十周年媒体采风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11月24日18:13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7日08:00至2017年12月01日18: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05日08:00至2017年12月05日08: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2月05日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炜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珊珊/****-********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炜/****-****************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十周年媒体采风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十周年媒体采风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GC-ZB-C-2017-3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炜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珊珊/****-********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炜/****-****************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招标项目的性质11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十周年媒体采风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采购项目采风活动策划执行1项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十周年媒体采风活动策划执行有关的各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方案设计、整编文字材料、媒体邀约、采风行程设计、车辆租赁、食宿安排、保险购买、宣传海报设计、活动物料购买、汇总媒体发布新闻、采风联络以及合同中规定报价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供应商;(2)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一般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一般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一般纳税人的相关材料(例如:报价供应商在国税网站上查询到的基本信息的截图或者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营业执照等)和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2月05日 08: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7日 08:00至2017年12月0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 购买时间:2017年11月27日08:00至2017年12月01日18: 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磋商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05日 08:00至2017年12月05日 0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2月05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报价供应商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http//)

4、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帐 号: ****************08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炜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活动策划执行 媒体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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