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工程信号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工程”已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经到位。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业主”)的委托,就“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工程信号电缆采购项目”中所需的设备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是在二号线首期工程琶洲~三元里段基础上,在晓港至江南西区间进行拆解,对拆解后的线路分别进行延伸构成。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号线广州新客站~嘉禾段线路全长31.41km,全为地下线。共设24座车站。目前已实施三元里~江南西8.10km,8座车站。南延段13.93km,北延段9.38km。本次计划实施23.31km,设车站16座。设车辆段、停车场各一座,嘉禾车辆段位于线路终点的嘉禾站东北侧地块,大洲停车场位于广州新客站西北侧。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新洲~黄金围规划线路全长31.41km,全为地下线。共设28座车站。其中万胜围~晓港9座车站已建成运营。本次工程为八号线的向西延伸,从晓港~凤凰新村段共4座车站。
2. 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
3. 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4. 招标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工程信号电缆采购
5. 招标范围: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工程信号电缆以及必需的附属设备和相关技术服务。
6. 资审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要有一项不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书将被视为无效标,不对其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进行评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有效,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产品内容;
(3) 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必须是信号电缆的制造商;
(5) 投标人必须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05-2007年度)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且无拒绝和否定的意见;(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一年的公司,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 投标人必须有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投标截止日期前2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不良评价;
(7) 投标人近三年(2005年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必须有1个或以上铁路或地铁信号电缆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月5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0) 投标人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月5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8.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 2009年 1月4日至2009年1月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00~16:00 (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楼(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设备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如果报名投标单位少于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9. 投标书必须附有一份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十五万元。
10.投标截止时间及第一次开标、第二次开标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11.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12.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邮编:510080
电话:
***-********-***/757
传真:
***-********联系人:丛伟 史森森
业主/招标人: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址:广州市中山五路219号中旅商业城16楼
邮编:51003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罗载荣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