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典招第565号:弥勒市东山镇人民政府东山镇光伏提水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云典招第565号:弥勒市东山镇人民政府东山镇光伏提水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东山镇光伏提水工程项目已由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弥发改复〔2017〕120号 批准建设,并通过弥勒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审核备案。弥勒市东山镇人民政府为本项目采购人,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弥勒市东山镇大栗村委会大龙潭沟和大杨柳村。 2.2招标编号:【2017】年云典招第565号 2.3建设内容:一级提水站,在庄科村大龙潭沟新建150m3蓄水池一个,70m2泵房一座,方阵场地7700m2,太阳能电池组件高效单晶硅285W若干块,深井泵3台,架设DN325*7mm无缝钢管约2500米,实现提水扬程465米。二级提水站新建500m3蓄水池一个,70m2泵房一座,方阵场地4600m2,太阳能电池组件285W高效单晶硅若干块,深井泵3台,架设DN325*7mm无缝钢管约5500米,实现提水扬程237米,将水提到高位水池,每天提水不少于1000m3。(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备供货、调试及安装,以及泵房、水池、场地建设及相关管道铺设及安装,并承担质量责任及保修期务(质保期5年)。 2.5招标控制价:********.6元。 2.6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2.7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1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施工及验收。 2.8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为能提供本项目产品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1投标人须具有太阳能光伏系统或太阳能设备、产品的制造(生产加工)或经营(销售)、安装等经营范围; 3.2.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具同时具备以上资格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太阳能光伏系统或太阳能设备、产品的制造(生产加工)或经营(销售)、安装能力的供应商。 3.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B证。 3.5 投标企业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具有光伏工程项目供货和施工经验。 3.6所投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太阳能光伏成套产品、水泵成套产品须具有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7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接受一家参与投标。 3.9投标人具有法定代表人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近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结果),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查询结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10投标人若为云南省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自2017 年11月27 日起至2017 年12 月01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 时0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4 时00 分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2)。 5.3方式:各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牵头单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意向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在本单位近期(指2017年05月-2017年10月)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由牵头单位提供)和加盖公章的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到上述地点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5.5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服务指南。 5.6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招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6.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12 月18 日09 时00 分。 6.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阳镇髯翁西路延长线行政中心东侧、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一楼)。 6.4递交方式 申请人需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地点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ZBJ),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申请人代表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时参加开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7.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招标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gov.cn)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8.1采 购 人:弥勒市东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弥勒市东山镇 联 系 人:童林有 电 话:135*****675 8.2代理机构: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2 电子信箱:********8@qq.com 联 系 人:张航 电 话:138*****416 发布时间:2017 年11 月2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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