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105国道路灯照明箱变改造工程(高压部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山市105国道路灯照明箱变改造工程(高压部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委托人”)的委托,就中山市105国道路灯照明箱变改造工程(高压部分)项目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谈判)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项目谈判的内容如下: a)编号:GMTC083Z779ZGJ779JO,采购表编号:企(08)0029 b)招标内容:中山市105国道路灯照明箱变改造工程(高压部分) (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施工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为60天。 2.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谈判均使用北京时间): a)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9年1月5日至1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b)现场踏勘时间:2009年1月12日下午2:30 c)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9年1月14日上午9:00~9:30。 d)报价截止时间:2009年1月14日上午9:30。 3.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地点: a)发售谈判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b)现场踏勘集中地点:中山市起湾南道竹苑广场三楼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计划部 c)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d)谈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4.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人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合格的报价人基本条件: a)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企业; b)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7.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8.有关此次报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电    话:****-******** ?传    真:****-******** ?邮    编:528403 ?E-mail:*******@163.com ?联 系 人:梁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9年1月5日 |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