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第二期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校区第二期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工程学院新校区第二期学生公寓建设项目(1-4至1-8)
湖南工程学院新校区第二期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编号:0623-0985N*******)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工程学院新校区第二期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已由湘发改社会[2008]95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自筹。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决定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湖南工程学院新校区第二期学生公寓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东路88号
2.3招标范围: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部分,湖南工程学院新校区第二期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4建设规模:面积约17000㎡
2.5工期要求:暂定6个月(完工时间2009年8月10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3.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详细要求见预审文件);
3.4建造师资质其他要求:相关专业壹级资质,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在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经验。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经历在三年以上,建造师必须为企业在册员工;
3.5建造师尚未在其他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尚未竣工的),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6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3.7外省企业必须有在我省内工商注册3年以上的分支机构,且企业在我省内有2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9申请人可就上述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10本项目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须以银行转帐形式从申请人的基本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以到帐为准。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资格预审申请而予以拒绝。
3.11本次资格预审申请采用合格制评审。通过合格性评审后全部入围。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09年1月4日至1月8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资格预审时企业的相关信息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本单位企业信息不符时,则视为无效。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日将文件款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否则拒绝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1楼1107室)。对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申请单位代表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经历有三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申请人和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和工程竣工验收单原件交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核验。(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验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的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07]102号文发布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本次资格预审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要求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及投诉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肖 琴 李 勋 张治平
电 话:****-******* *******
传 真:****-*******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
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需写全称)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华联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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