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10kV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单位: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66号福建电力宾馆八楼817室
联系人:黄慧玲、王玉英
联系电话:****-************-********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清上迳~城东110kV线路工程施工招标
2.建设规模:线路长度为4.8km。同塔双回设计,单回架设,导线选用LGJX-240/30,地线为GJ-50,全线共用杆塔16基(含城东~城南OPGW光缆线路工程及另一地线更换为良导体地线)。
3.建设地点:福清。
4.计划建设工期:2006年12月开工,2007年2月竣工。
三、招标范围、承包方式及设备材料供应范围
1.招标范围:
(1)线路本体工程(相应的OPGW工程);
(2)与施工单位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本工程塔基占地补偿费、地网敷设及与架线工程有关的青苗、林木、果树赔偿等相关费用。
2.承包方式:按施工图工程量总价包干,不作调整。
3.设备材料供应范围:塔材、导地线(OPGW光缆及附件)由招标单位供应,其他材料由中标单位采购(但绝缘子、金具等执行省公司招标结果)。
四、合同价格调整方式按施工图工程量总价包干,不作调整。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需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必须具备主项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近五年内须承担过三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工程及OPGW光缆工程且已投产(报名截止日前)。
4.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至少10人以上的相关资料,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六、投标报名方法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地点
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06年11月10日至2006年11月16日,每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福州市五四路266号福建电力宾馆817室。
3.投标申请人应于2006年11月17日11:30时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完整递交有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且不接受补充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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