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耗材招标公告

办公用品耗材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对黑龙江省公安厅_办公用品耗材(警务保障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Z2017HW021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厅_办公用品耗材(警务保障部)采购

三、谈判内容:

序号

项目

参数

1

办公耗材

要求原厂耗材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

办公耗材

要求原厂耗材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

办公耗材

要求提供样品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

办公用品

要求同一品牌并提供样品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

办公用品

提供样品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交货期、交货地点、入围时间(采购周期)及入围单位:

交货期:多次送货,提出需求后10天内送达。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入围时间(采购周期):本次入围时间(采购周期)为一年,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顺延(时间由招标人指定)

入围单位:每包入围一家供应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4、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办公耗材项目与办公用品项目不可以兼投。

8、本项目验收标准

8.1、供应商提供成品给甲方作为验收依据。如所供货品质量标准与提供样品质量标准不符,或发生质量问题产生疑义的,由甲乙双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8.2、供应商交货时提供成品质量质检报告(由第三方提供)。

8.3、甲方可从验收货品中任意抽出一件去第三方质检(甲方自费),如质检和验收提供质检报告不符,甲方有权拒收。

8.4如所供货品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供货合同。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供应商单位请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申请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报名及购买竞谈文件。供应商购买竞谈文件前需填写《报名及购买竞谈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单位请在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财务部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12月4日9时30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递交地点,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和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十、发布公告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发布;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

十二、全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公安厅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

联 系 人:李书源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451—********

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日

遵循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财库[2004]185号文件、财库[2011]181号文件、财库[2006]90号文件、财库〔2014〕68号文件等政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障 耗材 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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