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光雾山大道改造PPP项目咨询机构政府采购\巴陕高速南江南出口至中河大桥改造工程PPP咨询招标公告
城光雾山大道改造PPP项目咨询机构政府采购\巴陕高速南江南出口至中河大桥改造工程PPP咨询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江县城光雾山大道改造PPP项目咨询机构政府采购\巴陕高速南江南出口至中河大桥改造工程PPP项目咨询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1-27 11:1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岳先生,139 8029 2016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联系方式:潘先生,****-*******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简女士,电话:****-******* | ||
项目包个数 | 2 | ||
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若该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7.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9.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0、投标人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11.纳税证明(近1年内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12.社保证明(提供本项目团队组成人员近1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组成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工程咨询综合经济专业甲级、市政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14.投标人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表;15.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 在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现场报名(供应商可自带U盘考取)。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7-11-27 08:30 | ||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 2017-11-29 17:30 | ||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 2017-11-27 08:30 | ||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 2017-11-29 17:30 |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12-05 09:00 |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12-05 09:00 | ||
谈判时间 | 2017-12-05 09:00 |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在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现场报名(供应商可自带U盘考取)。 |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被介绍人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QQ邮箱);(3)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 ||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 400 |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第一包:¥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第二包:¥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南江支行 户 名: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551交款截止时间:2017年12月5日8:00前(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款方式:谈判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 填写方式:谈判保证金单据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项目编号及包号的保证金),未按以上方式填写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无效响应。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相关证明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并检验保证金缴纳原件于开标前在开标地点交给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方式: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有效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5个有效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 ||
预算金额(元) | 780700 | ||
采购品目名称 |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PPP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编制本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文件、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所编文件要求通过省财政厅PPP项目库评审,达到入库要求。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无 | ||
备注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
PPP项目标识 | 是 | ||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 不限定 | ||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 无 | ||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 无 | ||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 无 | ||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工程: | 是 |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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