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维修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标准化建设维修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平房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维修装饰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哈尔滨市平房区地方税务局
行政区域 黑龙江省 公告时间 2017年11月27日 10:20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2017年11月27日 09:00至2017年11月29日 16:00
预算金额 ¥52.20219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哈尔滨市平房区地方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副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丁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郎女士****-********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平房区地方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平房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维修装饰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维修装饰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ZS2017G90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副96号
联系方式:丁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郎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7.1资质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2016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为合格。按照竞谈文件规定的年限,建筑业企业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评价中不合格的和待定的,以及没有参加年度信用评价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谈。(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或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相关佐证材料)7.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2015、2016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签字)7.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至少具备一项类似施工业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是指: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备案通知书、中标公示信息网上打印页并提供相关查询网站,施工合同及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如不能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的,须由供应商出具情况说明并由采购人盖章确认,同时提供采购人及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在情况说明中须承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按虚假竞谈予以处理。7.4信誉要求:(1)近三年内供应商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近三年内供应商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3)近三年内供应商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4)近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近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为准);(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7.5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6其他要求:(1)申请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 1人、安全员 1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竞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第一包竞谈(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3)参加本项目竞谈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且报名登记时需到场。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竞谈活动。7.7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分包,确需分包的,需经项目法定代表人同意。凡具备承担本工程实施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竞谈活动。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11月27日 09:00至2017年11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52.202199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现场确认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竞谈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竞争性竞谈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 09:00至2017年11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12月0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2月0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哈尔滨市平房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标准化
建设维修装饰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平房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平房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维修装饰改造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维修装饰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ZS2017G9055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522,021.99元)。
四、谈判内容: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五、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质保期12个月。
六、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自竞谈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7.1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2016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为合格。按照竞谈文件规定的年限,建筑业企业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评价中不合格的和待定的,以及没有参加年度信用评价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谈。(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或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相关佐证材料)
7.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2015、2016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签字)
7.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至少具备一项类似施工业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是指: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备案通知书、中标公示信息网上打印页并提供相关查询网站,施工合同及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如不能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的,须由供应商出具情况说明并由采购人盖章确认,同时提供采购人及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在情况说明中须承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按虚假竞谈予以处理。
7.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供应商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近三年内供应商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近三年内供应商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近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近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为准);
(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
7.5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6其他要求:
(1)申请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 1人、安全员 1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竞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第一包竞谈(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参加本项目竞谈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且报名登记时需到场。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竞谈活动。
7.7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分包,确需分包的,需经项目法定代表人同意。凡具备承担本工程实施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竞谈活动。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九、报名方式及时间: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现场确认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竞谈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竞争性竞谈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参加竞谈的潜在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质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业绩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签署符合要求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10)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11)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证书、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及复印件);
(13)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资质材料。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谈时间:2017年12月1日9时30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代理机构拒收。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及竞谈地址: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
十一、供应商代表(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响应文件,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副96号
联系人:丁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
项目联系人:郎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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