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雅安至泸定段运营路安车辆采购公告

四川省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雅安至泸定段运营路安车辆采购公告

四川省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

雅安至泸定段运营路安车辆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川省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省雅安至康定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四川雅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省自有资金、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项目法人作为招标人,现对本项目雅安至泸定段运营路安车辆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建设资金,由四川雅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招标范围

四川省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全长134Km,设置10处5互通式立交, 3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管理分中心和3处养护工区、1处主线收费站等。为保障雅康高速公路运营安全畅通,为通行车辆提供快速、高效的清排障及救援服务,招标人拟采购雅安至泸定段运营路安管理及救援车辆,具体采购设备清单及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供货期(天)

交货地点

CL1

巡逻车(皮卡)

8

90

四川雅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雅安管理处

路政管理用车

4

90

CL2

10T背拖一体平板型清障车

(全落地式)

4

90

25T拖吊联体型清障车

2

90

50T多功能清障车

2

90

CL3

25吨起重机

1

90

50吨起重机

1

90

CL4

多功能消防车

2

90

四轮消防摩托车

6

90

CL5

滑移式装载机

2

90

除雪车

1

90

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代理商具有制造商提供的有效授权书;

3.1.3销售业绩:近一年(自2016年1月起),投标人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销售业绩:

(1)CL1标段:巡逻车(皮卡)销售20台及以上;路政管理用车销售20台及以上;;

(2)CL2标段:10T背拖一体平板型清障车(全落地式)销售10台及以上;25T拖吊联体型清障车销售10台及以上;50T多功能清障车销售5台及以上;

(3)CL3标段:25吨起重机销售5台及以上;50吨起重机销售5台及以上;

(4)CL4标段:多功能消防车销售5台及以上;四轮消防摩托车销售10台及以上;

(5)CL5标段:滑移式装载机销售5台及以上;除雪车销售5台及以上;

(6)上述标段中若为进口整车产品销售业绩不作要求。

3.2其他要求:

(1)拟供车辆排放标准:符合国V标准或欧Ⅳ标准及以上(不包括四轮消防摩托车)。

(2)拟供同品牌同型号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或国家发改委汽车产品公告上有登载(进口车不需要提供登载公告)。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最多可以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并可以获得2个标段的中标。

3.6同一标段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若设备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设备制造商的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在评标时将按无效处理)。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28 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开始在招标人网站(http://www.ykgs.com.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雅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ykgs.com.cn/)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下载。

有关通知在四川雅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ykgs.com.cn/)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网站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能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需考察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8:30 至 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7 年12 月 19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以下标准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应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CL1标段:人民币 20000元整;CL2标段:人民币 40000元整;

CL3标段:人民币 20000元整;CL4标段:人民币 20000 元整;

CL5标段:人民币 20000 元整;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

现金担保必须由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到账(由招标人进行核查)。

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并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四川雅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ykgs.com.cn/)等媒体上发布。

9.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四川雅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ykgs.com.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交发[2017]29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发[2017]29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雅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西门南路59号

电话: ****-*******

传真: ****-*******

联 系 人: 吴先生、李先生

网址:http://www.ykgs.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电话: ***-********

联 系 人: 刘先生

招标人:四川雅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11 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运营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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