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监控试点建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监控试点建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监控试点建设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2.采购项目名称: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监控试点建设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照公安部《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监控系统试点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天津市公安局试点建设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监控系统。在市局建立省级监控系统平台同时,选取两个市局直属单位和两个属地分局建立4个试点终端。系统软件由生产商免费提供,需购置系统配套的相关硬件和服务,预算总额约为298万元。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98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公安部通过公示、评定和测试,经空军研究院组成专家组审核,选定北京中鹏航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监控系统做为试用系统。按照公安部《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监控系统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拟从北京中鹏航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系统所需硬件设备及相关服务。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无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无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北京中鹏航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1号楼3层06单元(园区)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2017年9月9日至12日,受公安部委托,原空军装备研究院雷达与电子对抗研究所组织开展了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监控系统功能需求和技术要求符合性测试,测试邀请了空军装备研究院雷达所、国家空域管理中心、空军驻京津地区军事代表室、空军装备研究院通信所和山东省公安厅警航管理部门单位专家领导成立了测试评审组。测试评审组依照《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监控系统功能需求和技术要求符合性测试方案》及《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监控系统功能需求和技术要求符合性测试评分细则》,现场抽签确定了责任专家、参测厂商测试顺序,对相关单位提交的待测系统进行了测试,根据测试记录,最终北京中鹏航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取得测试成绩最高分排名第一。李光伟空军装备研究院雷达所高工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7年11月28日起至2017年12月04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
2)联系人:韩警官
3)联系电话:159*****03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7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 飞行 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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