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余镇邢柏村17.03亩土地流转
正余镇邢柏村17.03亩土地流转
江苏省海门市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根据海门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邢柏村经济合作社委托,海门市正余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正余镇邢柏村17.03亩土地流转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 标段1:该地块位于正余镇邢柏村4组,面积总计17.03亩(其中村集体土地1.52亩),用于农业种养。出让期限为九年十个月(2017年11月1日至2027年8月29日),交易底价为2017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每年每亩750元;2022年11月1日至2027年8月29日850元每年每亩(其中农户每年每亩600元,其余列入村管理费),村集体土地面积租金收入作为村营收入。承包期间需自行解决相关配套的机械设备。 流转期限9年10月,保证金12772.5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11月27日09时00分- 2017年12月4日16时00分在正余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报名。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17年12月5日09时00分在正余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赵志平,联系电话: ****-******** 。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需填写《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流入方承诺书》。保证金缴至海门市正余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账户(账户: ****************006818,开户行:正余农商行)内,并注明缴款事由。保证金不计利息。 2、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保证金缴款凭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3、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交易采用竞价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 4、交易开始15分钟后,意向流入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5、项目成交后,流入方的保证金抵缴成交款,未成交者退还保证金。 6、流入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7、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本公告在海门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hm.jsnc.gov.cn/)及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施怡灵,联系电话:****-******** 。 海门市正余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27日 |
标签: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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