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及其管网BT项目招标公告
县城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及其管网BT项目招标公告
(HGZB-2009-01)
湖南省宁乡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长发改 [2008]579号)。对污水处理厂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对其管网拟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经宁乡县人民政府批准授权宁乡县建设局作为该项目招标人,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湖南省宁乡县城郊乡茶亭寺村;
2、招标项目:湖南省宁乡县县城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及其管网BT项目;
3、建设规模:宁乡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规划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能力15万吨,截污干管总长55公里。本次招标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处理能力5万吨,截污干管总长30公里。(具体参见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工程施工图)
二、计划工期
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工期计划为11个月。
三、项目运作方式
按照政府监管,市场运作,厂网合一,捆绑招标的原则,污水处理厂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其特许经营期限初定为25年。管网拟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运作,招标人根据实际到位资金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另加适当的手续费。投资本金从项目竣工运行的第二年起六年内逐年偿还。管网工程建设可由投资人依程序承建。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备《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实例;
3、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4、本项目可研、设计等前期费用计入建设成本。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副本原件、污水处理厂运营实例的相关业绩证明资料、法人代表证或法人委托书、经审验的近三年财务报表、不少于8000万元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用于实施本工程的银行证明等原件资料 (所有资料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9年1月7日至2009年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宁乡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公室报名(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六、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投资人确定后需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七、资格审查
投标人依据报名情况对报名单位全面考察,确定三至七家投标申请人作为投标人参与竞标。
八、联系人
招标人:宁乡县建设局
地 址:湖南省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
联系人:李志勇
联系电话:0731—******* 159*****508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阳光国际B栋521房)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李云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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