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昭山示范区旅游标识标牌制作招标公告
湘潭昭山示范区旅游标识标牌制作招标公告
湘潭昭山示范区旅游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7日
湖南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昭山示范区招商商务旅游部的委托,对其湘潭昭山示范区旅游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昭财采计[2017]077号,委托代理编号:HNHA-********)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昭山示范区旅游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昭财采计【2017】077号
采购计划编号:HNHA-********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包 | 湘潭昭山示范区旅游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 | 1批,详见招标文件。 | 2460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包 | 湘潭昭山示范区旅游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 | 1批,13块旅游标识标牌。包括旅游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原有标牌内容更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1.服务要求: 1.1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对所有不合格的货物进行调换服务。 1.2 必须按采购方要求提供。 1.3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保证提供 7×24 小时服务响应,设备出现故障时,维护工程师到达现场的时间不超过4小时,并在2小时内解决问题。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 付款方式:成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95%,一年后支付剩余的5%。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提交企业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8、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其他说明:提供以上1-8条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原件备查。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 30日 17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40号帝景国际开心阁23楼A区0102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湘潭昭山示范区招商商务旅游部
联 系 人:乔主任
电 话:****-********
地址:湘潭昭山示范区两型发展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阳、卢稀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40号帝景国际开心阁23楼A区0102室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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