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军民合用机场迁建工程特种车辆招标公告
宜宾军民合用机场迁建工程特种车辆招标公告
四川宜宾军民合用机场迁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宜宾军民合用机场迁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已由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西南局函【2015】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宜宾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特种车辆采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宗场镇。
2.2供 货 期: 360 日历天。
2.3招标范围:(一)通讯导航车:检查维修车;(二)场务用车:割草机、洒水车、道路清扫车、跑道清扫车、巡道车;(三)机坪用车:牵引车、交流电源车、空调车、清水车、污水车、普通客梯车、行李传送车、行李拖车、货车;(四)油料用车:20000升加油车;(五)应急救援车:重型泡沫车、保障车;(六)行政用车:小客车。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设备、车辆采购及服务的产品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证照合一,无需提供)
3.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所提供的产品(牵引车、交流电源车、空调车、清水车、污水车、普通客梯车、行李传送车、行李拖车、20000升加油车)需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并盖章,如为进口产品可提供国内同类项目使用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相关解释以《民航发【2015】22号》和《局发明电【2015】797号》为准。
3.5 所提供的产品牵引车、交流电源车、空调车、清水车、污水车、普通客梯车、行李传送车、行李拖车、20000升加油车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代理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 所提供的产品(重型泡沫车)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7 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能够在招标人指定的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3.8 业绩要求:应提供2012年至今在国内具有4C级及以上机场特种车辆(牵引车、空调车、20000升加油车、重型泡沫车)其中任一种车辆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9 投标人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 11 月 28日至2017年 12 月 0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进行投标报名。
4.2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特种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经销商适用)、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它资料,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28日至2017年 12 月 0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地点: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评标区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八宝街11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宾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周浩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六楼
联 系 人:王利、陈龙
电 话:***-********
传 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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