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法电瓶车蓄电池项目(XYEZHJ201715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重)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法电瓶车蓄电池项目(XYEZHJ201715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重)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执法电瓶车蓄电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执法电瓶车蓄电池
二、采购项目编号:XYEZHJ*******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采购执法电瓶车蓄电池168个,要求5小时率额定容量(AH):200;20小时额定容量(AH):245。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肆佰壹拾陆元整(¥199416.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履行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辰座7楼A室)
3.售价:每套2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所需材料:供应商代表凭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购买:(1)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以下统称为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复印件;(4)非法定代表人等携带由法定代表人等签字的法定代表人等授权委托书原件;(5)供应商为购买谈判文件的代表2017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一份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提供谈判文件邮购。注:本公告中的各种复印件均需与其原件尺寸相同,报名时不接受对原件放大或缩小的复印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供应商应于:2017年12月1日10时,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辰座7楼A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日10时整响应文件开启会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辰座7楼A室,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等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海角路41号。
联系人:伍小兰 电话:139*****08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文媚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辰座7楼A室。
3.监督部门: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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