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法院购置业务用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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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询价采购)(包1)新邱区人民法院购置业务用车项目



(二次询价采购)(包1)新邱区人民法院购置业务用车项目
新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新邱区人民法院购置业务用车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CC2017-009)包1进行二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采购内容:

包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1

轿车

详见采购项目报价表

1

12.98万元

包含警灯警报警用标识、导航、后视影像


注: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新邱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首先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网址:http://www.ccgp-fuxin.gov.cn,然后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到新邱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审。
四、报审时间及地点:新邱区人民政府2楼(B220室),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1月30日
五、询价采购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1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询价大会。
3、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必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报价无效。
六、获取采购项目报价表
http://www.ccgp-fuxin.gov.cn,询价采购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七、交货/交付使用时间、地点与组织验收工作及资金支付方式
交货/交付使用时间、地点:合同签定后15日内;合同约定地点。
验收标准:国家标准。
验收方式:货物送达采购单位后,由新邱区人民法院按照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工作规则组织验收。
付款方式及条件:货到验收合格一次性付全款。
八、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邱区人民法院
地 址:阜新市新邱区街基长营子大桥西侧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7*****001
集中采购机构:新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53号
项目联系人:党先生
联系电话:****-*******

新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用车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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