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招标公告
实验室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昌市公安局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由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2017]204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2017]483号文件变更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安排解决。项目法人(招标人)为金昌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现发布本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昌市公安局内。
2.2工程规模:对金昌市公安局实验室进行配置安装,具体为新建实验室5个,配套附属用房4间,技术管理用房5间,总建筑面积848.64平方米。其中:DNA实验室450.84平方米,法医实验室46.8平方米,痕迹检验实验室46.8平方米,文件检验实验室23.4平方米,毒化实验室46.8平方米。配套物证室31.8平方米,仪器室31.8平方米、试剂耗材存放室15平方米,气瓶室15平方米,技术管理用房共140.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装修工程:安装落地式钢化玻璃隔断、洁净观察窗、固定观察窗、传递窗、钢化玻璃门、实木门、防盗门、防爆门、隔音门、电子移动门、LED电子屏和门禁系统及PLC通风系统等。DNA实验室配套建设净化空调系统,安装净化机组、净化灯、紫外线灯等,以及电气、照明、给排水及地暖等设施。
(二)设备购置:购置全钢结构(理化板台面)防震承重柜68组,全钢结构通分柜4组、档案柜30组、耗材柜15组及密集柜23立方米,配套耐酸碱水槽、水龙头、紧急喷淋等实验室专用设备。
(三)独立接地系统:接地模块采用碳素模块,接地母线采用镀锌扁钢,置埋深度为1.8米。
2.3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01月01日开工,2017年02月15日完工,计划总工期46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在本企业,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考核证为C证并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
3.2投标人近五年内须完成过DNA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净化实验室、PCR
实验室或ICP-MS实验室的安装或装修项目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5、报名的时间
5.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5.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9:00-11:30,每天下午3:00-5:30。
5.3报名地点: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7号金昌外贸3楼)。
5.4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针对本项目配置的其他人员证书、检察院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及近三年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证明(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报名同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合格的报名单位中选取三家单位发送投标邀请函。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昌市公安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Y)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16号
联 系 人:高 静 电 话:157*****870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7号
联 系 人:聂生虎 电 话:152*****411
2017年11月27日
标签: 实验室建设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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