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局2017年5个新建消防站点文化装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消防局2017年5个新建消防站点文化装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消防局2017年5个新建消防站点文化装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 ||
品目 |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和器材批发服务,货物/专用设备/体育设备/体育运动辅助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消防局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1月27日17:1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1月28日09:00至2017年12月12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2月19日09:30 | ||
开标地点 |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8会议室1904-4 | ||
预算金额 | ¥1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丽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消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中山西路2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庆暖、***-********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丽莉、***-********×135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消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消防局2017年5个新建消防站点文化装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局2017年5个新建消防站点文化装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丽莉
项目联系电话:***-********×1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消防局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9号
联系方式:陈庆暖、***-********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丽莉、***-********×135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内容为:
包件一:电器类文体器材;
包件二:健身类文体器材;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4年10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3) 近三年(从2014年10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 当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自然人时,将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该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投标报价最低且不存在投标被否决项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将被判为无效供应商。(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8日 09:00至2017年12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8会议室1904-4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的采购预算为:包件一:人民币66.25万元,其中:单个站点的预算为13.25万元;包件二:人民币58.75万元,其中:单个站点的预算为11.75万元。
2、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为:包件一:人民币66.25万元,其中:单个站点的预算为13.25万元;包件二:人民币58.75万元,其中:单个站点的预算为11.75万元。
投标人可选择任一包件进行投标,各包件的投标文件须单独制作。
3、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小微企业,则除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之外,还须提供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小微企业的财务报告(含报告正文和资产负债表等)以及由当地社保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相关小微企业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12日每天(公休日除外)9:00~11:30;13:00~16:30时(北京时间)在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600元(陆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我方将以快件邮寄(运费到付)。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直接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也可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将招标文件购置费直接支付到以下账户:
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时,请务必在付款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购置费/项目编号”(示例:“招标文件购置费/********”)
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供应商代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或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时,应携带好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时,应将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以邮件形式发给招标机构联系人。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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