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洲职业工学院智能测控实训设备招标公告
沙洲职业工学院智能测控实训设备招标公告
张 家 港 市 政 府 采 购
谈
判
文
件
文件编号:ZJGHD2017-J003号
项目名称:智能测控实训设备
张家港保税区禾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
目 录
********1">第一部分:谈判文件... 1
********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3
********8">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6
********9">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9
********2">第五部分:成交及取消谈判资格情形... 12
********6">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13
********7">附件2 报价表... 14
********8">附件3 技术要求响应对照表... 15
********9">附件4 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 16
********0">附件5 中小企业声明函... 17
第一部分:谈判文件
根据张家港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张家港保税区禾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沙洲职业工学院委托,对其智能测控实训设备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
一、谈判文件编号:ZJGHD2017-J003号二、采购内容:智能测控实训设备。具体见技术要求。三、采购预算:67万元四、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参数表五、有关说明:1. 本次采购的总报价包含主体设备、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到位)、安装调试、管理、售后服务、维护、人员培训等。本次谈判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上报。
2. 质量及检验:供应商保证所提供材料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实际需求,满足采购技术要求部分所规定的全部功能。如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负责包退、包换。所有材料由供需双方和有关专家共同验收。
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所有产品交货安装调试完成,系统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交货、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货款总价的90%;产品正常运行6个月无质量问题,出具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并退回履约保证金(具体可在谈判过程中调整)。
4. 交货、验收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在谈判过程中确定。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供应商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迟交货日期和完成日期。
交货地点:沙洲职业工学院校区。
验收:采购单位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采购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 凡涉及报价的补充说明或修正,采用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的方式告知,谈判供应商可自行下载。
6.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2月1日13:00-14:00时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日14:00时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谢政
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日14:00时整
谈判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7. 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壹万叁仟肆佰元整(¥13400.00)。
谈判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汇款。须在2017年11月30日16:00前到达以下账户,逾期拒收并不得参加谈判。谈判保证金汇款凭证在与谈判文件一起送达谈判地点(不要密封在谈判文件中)。
谈判保证金交纳账号:
户 名:张家港保税区禾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150*****864851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张家港支行
注:汇款时请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金额
8. 联系电话:****-********
联系人:朱洁
9. 采购单位:沙洲职业工学院
联系电话:****-********
联系人:施军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谈判文件1.谈判文件包括目录所列五个部分及其附件。供应商应认真仔细阅读,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谈判文件的所有要求;
2.供应商应向张家港保税区禾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领取谈判文件,承认并履行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3.本次采购谈判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4.本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收费以预算金额的1.5%为标准,不足3000元以3000元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二、谈判文件的解释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张家港保税区禾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三、谈判文件的补充或修正谈判文件补充或修正的告知方式:电话告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不包括其他类型的企业);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五、谈判响应要求1.供应商必须对该行业、产品等综合情况有较深刻理解。
2.供应商对所供产品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实例。
3.售后服务
(1)自物品验收合格(以双方在验收告报签订日期为准),提供3年免费质保服务。免费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和不可抗拒因素外,供应方对物品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2)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物品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3)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函电后,必须在30分钟内对采购单位所提出的维修要求作出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作出相应处理,12小时内解决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应提供备用设备,配套软件必须提供基础升级服务。
具体的保修期限、保修内容等在谈判中进行确定。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要求1.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包括所要求材料详细技术参数文字说明部分、报价表部分以及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报价表部分:供应商对主材料和其它辅助配件的每一项应逐项报价并逐一说明。
2.供应商应提供企业的经营业绩情况,并尽可能提供同类产品的经营业绩(合同复印件)。
3.供应商应详细介绍企业的技术力量情况和售后服务保证措施。
4.供应商应提供主要材料原厂商的正式技术指标说明材料作为附件。
5.对主要材料的生产厂家、技术参数作详细说明。
七、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将被取消谈判资格。1.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签署及份数1.本须知第五项和第六项内容所要求提供的供应商资格文件也属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谈判文件附件格式部分如供应商需要提供,应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
3.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打印,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按企业情况介绍、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部分、售后服务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必要介绍的内容分别编目编码装订成册。
4.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装订成册。
5.谈判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
6.递交时,供应商应自行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任何以电话、电报和传真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7.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仅作参考,不作最终成交依据。
8.一经递交,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其谈判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9.参加谈判活动的费用自理。
10.谈判响应报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九、递交、谈判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准时参加,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2.张家港保税区禾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根据采购内容同各供应商进行谈判。
3.谈判内容:采购产品的技术参数、配置、交货时间、售后服务、付款方式、成交价格以及供应商的整体情况等内容。
4.为了使成交结果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应确保每个供应商都能与谈判小组进行谈判,且在相同的条件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
5.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此次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的交纳时间、方式、金额详见该项目的采购公告。
未成交的供应商将退还谈判保证金;成交的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退还谈判保证金;如成交的供应商拒绝签订经济合同,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合同签订前,供方需向采购单位交付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
十一、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于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张家港保税区禾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制造厂商 | 单价 (元) | 总价(元) | 备注 |
二、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总价包含主体设备、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到位) 、安装调试、管理、售后服务、维护、人员培训等。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等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产权担保
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退还。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采购单位。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8.1 交货期:
九、货款支付
9.1结付程序:
供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供货义务后,凭验收报告、销售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货款(或工程款)结算手续。
9.2结付期限:
乙方所有产品交货安装调试完成,系统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交货、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货款总价的90%;产品正常运行6个月无质量问题,出具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并退回履约保证金(具体可在谈判过程中调整)。
十、税
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1.2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免费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1.3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4所有产品的免费质保期为 3 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11.5需方如邀请供方提供非质量问题的其他技术服务,其费用另订。
11.6供方对售出商品的质量、维修、其他售后服务承诺均按国家规定和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关内容执行。
十二、调试和验收
12.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12.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2.3交货完成后,采购单位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采购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3.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3.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3.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3.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3.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四、违约责任
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4.4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诉讼
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张家港市。
十七、合同其他文件
17.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 成交通知书;
(3) 供方谈判的响应文件;
(4) 谈判文件;
(5) 供方在谈判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生效后至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8.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沙洲职业工学院智能测控实训设备。
二、技术要求1. 电子电路原型教学实践平台
电子电路原型教学实践平台具有紧凑的组成结构,集成12种实验室最常见的仪器,包括示波器、数字万用表、函数发生器、信号发生器,可编程电源,波特分析仪,动态信号分析仪,阻抗分析仪,数字输入,数字输出,2线电流电压分析仪,3线电流电压分析仪。 学生可通过USB的即插即用功能将PC连接到这些测量仪器,以及在可拆卸原型板上搭建电路。
技术参数:
USB连接方式
模拟输入功能指标:大于等于16通道,16位ADC,采样频率大于等于1.25MS/s
数字I/O数量:至少24个
至少2个32位,最大频率1MHz的定时器/计数器
能够提供±15 V与+5 V电源
带有可重置熔断保险丝的电路保护
示波器:至少2个通道,8位分辨率,采样率大于等于100MS/s
函数发生器(手动控制):可以生成至少5MHZ的正弦波、1MHZ的方波、1MHZ的三角波
数字万用表(DMM):隔离数字万用表,精度至少五位半
任意波形发生器: 至少2通道,16位ADC,定时分辨率50ns,更新频率不小于2.0MS/s
波特图分析仪:可以分析1Hz至5MHz频率
主要功能:
用于测量与仪器、电路、控制、电信以及嵌入式/MCU实验的设计与原型开发平台
与电路仿真软件完全集成用于电路和电子学
完全开放,可在图形化编程环境中自定义
在图形化编程环境中可以使用快速编程方式,用鼠标点击进行配置,可快速进行软件开发
2. 电子电路原型教学实践平台(含图形化编程软件)
电子电路原型教学实践平台具有紧凑的组成结构,集成12种实验室最常见的仪器,包括示波器、数字万用表、函数发生器、信号发生器,可编程电源,波特分析仪,动态信号分析仪,阻抗分析仪,数字输入,数字输出,2线电流电压分析仪,3线电流电压分析仪。 学生可通过USB的即插即用功能将PC连接到这些测量仪器,以及在可拆卸原型板上搭建电路。
技术参数:
USB连接方式
含正版图形化编程软件,软件可以过人机界面直接控制并自行开发虚拟仪器,提信号截取、信号分析、机器视觉、数值运算、逻辑运算、声音震动分析、数据存储等库函数。并可支持Windows,UNIX,Linux,Mac OS等操作系统。在通信接口方面,支持GPIB,USB,IEEE1394,MODBUS,串行端口,并发端口,IrDA,TCP,UDP,Bluetooth,.NET,ActiveX,SMTP...等接口。
模拟输入功能指标:大于等于16通道,16位ADC,采样频率大于等于1.25MS/s
数字I/O数量:至少24个
至少2个32位,最大频率1MHz的定时器/计数器
能够提供±15 V与+5 V电源
带有可重置熔断保险丝的电路保护
示波器:至少2个通道,8位分辨率,采样率大于等于100MS/s
函数发生器(手动控制):可以生成至少5MHZ的正弦波、1MHZ的方波、1MHZ的三角波
数字万用表(DMM):隔离数字万用表,精度至少五位半
任意波形发生器: 至少2通道,16位ADC,定时分辨率50ns,更新频率不小于2.0MS/s
波特图分析仪:可以分析1Hz至5MHz频率
主要功能:
用于测量与仪器、电路、控制、电信以及嵌入式/MCU实验的设计与原型开发平台
与电路仿真软件完全集成用于电路和电子学
完全开放,可在图形化编程软件中自定义
在图形化编程环境中可以使用快速编程方式,用鼠标点击进行配置,可快速进行软件开发
3. 学生实验平台
技术参数:
可在同一个设备上进行用测试测量、虚拟仪器、传感器实验等课程教学和学生课外创新实践。
至少有 10 路模拟量输入(AI)、6 路模拟量输出(AO)、40 路数字输入与输出(DIO),1 路立体声音频输入与 1 路立体声音频输出等
带有至少4个可编程控制的 LED,1 个可编程控制的按 钮和 1 个板载三轴加速度传感器,并且可提供+/-15V 和+5V 电源输出
包含FPGA和双核微处理器,提供无线连接功能
可使用图形化编程语言进行编程;适用不同编程水平的用户
第五部分:成交及取消谈判资格情形
谈判小组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按以下成交原则在谈判现场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一、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取消谈判资格情形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谈判组确认后按取消谈判资格处理;
1.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2. 未按谈判文件提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
3. 谈判文件明确规定和谈判组评议后认为应当取消谈判资格的其他情形;
4.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三、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加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优惠:
1. 如投标人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自有货物或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如投标人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货物或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
3. 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 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复印件。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书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5. 一个项目中包含多项货物采购的,按其中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的价格或价值部分给予价格折扣。
6. 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注:
(1)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2)若投标人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至张家港保税区禾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所在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参加张家港保税区禾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ZJGHD2017-J003号)沙洲职业工学院智能测控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采购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采购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受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公章):
二○一七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表
填报单位(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17年 月日 序号物品名称 品牌型号技术要求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扣除5%后的总价(元)备注1电子电路原型教学实践平台详见第四部分技术要求21套2电子电路原型教学实践平台(含图形化编程软件)详见第四部分技术要求2套3学生实验平台详见第四部分技术要求5套合 计(¥: ) | |||||||
注:1. 报价含主体设备、软件、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到位)、保险、安装调试、管理、售后服务、维护、人员培训等。 | |||||||
2. 报价表中必须填写所投产品的品牌和型号,并填写设备技术要求响应对照表。 | |||||||
3. 所投报设备的技术指标不得低于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要求,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 |||||||
4. 本次谈判时,如出现多家供应商选投同一品牌产品的,视为同一个供应商。 | |||||||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 |||||||
6. 本次谈判时,如所投设备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在评审时将对所投产品报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并在备注中填写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 |||||||
7. 本次谈判时,如所需设备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所投设备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否则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
附件3 技术要求响应对照表
序号 | 名 称 | 技术指标 | 参与谈判的设备性能 | 备注 |
注:1. 请将参与谈判设备的功能、技术参数与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功能和技术参数进行如实对比,并填写上表,不填或不如实填写的,谈判小组将视其情节轻重酌情考虑是否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2. “备注”请填写“正偏离”或“符合”。
3. 如不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的,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4. 表格不够可另接。
附件4 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小型企业物品 | ||||||
1 | ||||||
2 | ||||||
3 | ||||||
小计:元(大写: ) | ||||||
微型企业物品 | ||||||
1 | ||||||
2 | ||||||
3 | ||||||
小计: 元(大写: ) | ||||||
其他物品 | ||||||
1 | ||||||
2 | ||||||
3 | ||||||
小计: 元(大写: ) | ||||||
合计: 元(大写: ) |
注:1. 以上表格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要求按功能模块细分项目及报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此表的总计金额应与开表一览表相符。
2. 请提供本标书要求设备详细的配置清单及分项报价,包括标准件及选购件。
3. 小型企业按总价6%扣除,微型企业按总价8%扣除。
附件5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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