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服务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服务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服务商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 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对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服务商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自筹
2.招标内容:
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第一标段 | 蔬菜、豆制品、粉条、调料 |
第二标段 | 大米、面粉、粗粮、食用油、鸡蛋 |
第三标段 | 生肉、水产、冻品 |
第四标段 | 牛奶、酸奶、饮料、水、小食品 |
3.服务周期:1年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具有良好履约能力的投标单位;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注册的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具备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未届满的有效);从业人员需具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放的健康证;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有效证明材料);
(4)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4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购买招标文件。
6.2投标人可现场或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多汇不退,电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以公司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报名单位需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名表扫描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或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加盖公章、近一年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汇款底单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经确认后,发售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现场报名须将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上午9:30
8.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 海大厦A座602室
邮编: 010098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邮 箱:gxzbnmg708@163.com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号: 150*****1149
行号: ********3568
收款人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行 号:********604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1: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标段号 | |
投标人名称 | |
邮编 | |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
手机 | |
固定电话/传真 | |
E-mail(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
投标人开票信息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 |
国税局备案的地址 | |
国税局备案的联系电话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名称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帐号 | |
报名资料附件 | 1.若现场交标书款,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及公告要求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 2.我公司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各投标人在报名时填写有效电子邮箱,以便于接收增值税电子发票,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标书款电子发票的说明》。 3.填写的增值税涉税信息内容必须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时(或后续进行信息变更时)于国税局备案的信息一致。 4.若贵单位于我公司完成上述信息登记后进行了相关信息变更,请于办理国税局信息变更后至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票前,凭更新后的证明文件至我公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因贵单位未及时提供更新信息或提供信息有误而造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等问题,由贵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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