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畜牧兽医站犬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招标公告
宿迁市畜牧兽医站犬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市辖区犬免疫工作实际需要,以及市农委、市财政局相关规定,宿迁市畜牧兽医站决定对犬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狂犬病疫苗通用名:狂犬病灭活疫苗(SAD株)
二、本次采购狂犬病疫苗规格、数量及其他要求:
1、规格:5头份(ml)/瓶
2、采购数量:10000头份
3、其他:到货后有效期不低于12个月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提供农业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
5、提供通过农业部的兽药GMP认证;
6、投标人须是所投疫苗产品的制造商,并有农业部对该产品生产批准文号;
7、提供2017年8月以来所投标规格产品的批签发报告。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6日-2017年12月2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对其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电话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对其要求的相关资质原件扫描打包发至报名邮箱:********3@qq.com">********3@qq.com.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公开招标会于2017年12月6日下午14:30在宿迁市农委(宿迁市宿城区黄河路158号)二楼会议室举行。
(四)中标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设最高单价限价5元/头份,高于最高单价限价为废标,最低价中标。
(五)投标单位于2017年12月6日下午14:30点之前到达招标竞争谈判现场,并缴纳保证金2000元,中标单位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供货押金,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另中标单位承担专家评标费用。
(六)竞争性谈判采取现场2次填写报价单,最低价为最终报价。
(七)合同签订:中标单位于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五、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畜牧兽医站
联系人:丁鹏 联系电话:****-******** 138*****866
地址:市农委办公楼(宿迁市宿城区黄河路158号)6楼606房间
2017年11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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