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阳光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江西明台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婺源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婺源县公安消防大队阳光房建设工程【招标编号:JXMTZFCG-2017-034#】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婺源县公安消防大队阳光房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JXMTZFCG-2017-034#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婺源县公安消防大队阳光房建设工程 | 1 | 项 | *******.4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报表);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网页截图进行证明);
2、提供与部队合作过的类似项目业绩1份;(业绩的真伪由业主通过内部渠道甄别后方可报名)
3、投标人须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件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原件的须提供原件查验,原件允许装订入响应文件内),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公园道1号14栋二单元1102号。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12月0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须提供资料:以上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验后归还)。
四、投标及开标信息:
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已报名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若不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的,应在投标截止的一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138*****985
地址:婺源县紫阳镇才士大道27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189*****276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公园道1号14栋二单元1102号
江西明台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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