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园区二期步入式复合盐雾试验箱招标公告
技术中心园区二期步入式复合盐雾试验箱招标公告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技术中心园区二期步入式复合盐雾试验箱”项目招标公告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的委托,对其“技术中心园区二期步入式复合盐雾试验箱”项目实行招标采购。
一、招标编号:DF0027SB17DJ-1021
二、招标内容:步入式复合盐雾试验箱
三、交货期:合同签订3个月内货到用户指定现场。
*四、投标人资质:
(1)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拥有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型设备的研发与制造能力;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10年及以上专业从事与本次招标类似试验箱设计、试验箱设备制造经验,对所提供设备有3年及以上的制造经验。近3年来(2014年12月至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已投入使用的复合盐雾试验箱(容积≥10m3)数量不少于10台,且都处于良好运转工作状态,无重大售后服务问题投诉。投标时须提供用户清单及客户联系方式,以及至少5份上述相关合同复印件。
(3)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支持,具有专业的服务人员,投标时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4)自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销售收入平均不低于2500万元(需提供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5)必须通过ISO9001或GB/T19001质量体系,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五、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到 站:武汉
交货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663号
收货单位: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七、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2)项目终验收合格,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60%的货款;
3)质保期满,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货款;
4)本项目需开具17%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2017年1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九、招标文件下载: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以下简称“东风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jyzx.dfmbidding.com)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方式:
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招投标系统成功上传,以东风电子招投标系统回复的《电子投标书接收回执单》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未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书面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 书面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招标机构)只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书面投标文件也将被拒收。
3. 书面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东风电动车产业园2号楼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109会议室
十三、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东风电动车产业园2号楼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109会议室
十四、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小于投标总报价的1.5%。
十五、标书费用:1000元人民币/套
收款单位: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5703 5752 6746
十七、联系人:东风 (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余良
邮政编码:430056
电 话:***-********
传 真:***-********
十八、带*号条款为关键项,对关键项的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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