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公安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集成服务项目(第二次)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公安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集成服务项目(第二次)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公安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集成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因投标人数量不满足法定开标条件,故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CS0100G17053

招标编号:HTC-172267

1. 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安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集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公安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集成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 工程概况: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是1号线一、二期工程向哈南地区的延伸线,自哈尔滨南站站起,向南分别设同江路站、瓦盆窑站、镜泊路站、渤海路站以及新疆大街站共5座车站,线路全长8.802km,平均站间距1.7km,最大站间距2.086km(镜泊路站至渤海路站间),最小站间距1.485km(同江路站至瓦盆窑站间),在新疆大街站与规划7号线换乘。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计划工期:2018年01月01日开工,至2018年09月26日竣工。

2.6 招标内容:包括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正线、区间、车站、公安分局、派出所、哈南停车场以及控制中心的公安通信系统(公安/消防无线系统、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公安专网系统以及电源系统)的深化设计、系统集成、设计联络、设备采购、制造、工厂测试、出厂检验、包装、运输(装卸)、保险、仓储、安装督导、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联调、预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试运营、人员培训、二年质保期服务及质保期后五年的设备维护和维修服务、最终验收、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等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项已开通运营的5个车站及以上规模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公安通信系统或专用通信系统的集成项目或通信系统总包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有效的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未特殊注明的均为原件和加盖投标人章的复印件1份):

(1)投标承诺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营业执照;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投标人业绩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

(9)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资料的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451-********

4.4 "投标承诺书"请在黑龙江省招标公司网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本项目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

6.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2 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6.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6.4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进行"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信息、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等。

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57号

联系人:周立萍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崔喜风郑焕海

电话:****-********/15

邮箱:<hljzb306@126.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号:***************

标签: 集成 系统设备 公安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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