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2017年度小农水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重庆市秀山县2017年度小农水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秀山县2017年度小农水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7〕4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市级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含以下工程内容:

1、山坪塘工程:新建、改建山坪塘工程19口。

2、渠道工程:新建、改建渠道约130.5km。

3、排洪沟工程:新建、改建排洪沟约51.75km。

2.2 工程建设模式:本工程采用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融资模式。

2.3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秀山县境内。

2.4工期:7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资金融资、工程勘察设计(含实施方案编制、勘察设计、概预算编制)、工程建安施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其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1.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勘察设计资质:具有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施工和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起,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有关信息,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 2017年12月20日1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11时(北京时间),地点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秀山县自治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1幢)。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

地址:秀山县渝秀大道西段行政事业大厦8楼

联系人:隆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1栋13-1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173*****0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秀山县2017年度小农水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7〕4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市级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含以下工程内容:

1、山坪塘工程:新建、改建山坪塘工程19口。

2、渠道工程:新建、改建渠道约130.5km。

3、排洪沟工程:新建、改建排洪沟约51.75km。

2.2 工程建设模式:本工程采用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融资模式。

2.3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秀山县境内。

2.4工期:7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资金融资、工程勘察设计(含实施方案编制、勘察设计、概预算编制)、工程建安施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其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1.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勘察设计资质:具有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施工和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起,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有关信息,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 2017年12月20日1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11时(北京时间),地点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秀山县自治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1幢)。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

地址:秀山县渝秀大道西段行政事业大厦8楼

联系人:隆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1栋13-1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173*****075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小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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