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清溪园区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涪陵清溪园区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涪陵清溪园区边坡治理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2017】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涪陵清溪再生有色金属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代建单位:重庆市清溪有色金属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投资,招标人为:重庆市清溪有色金属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清溪镇平原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赛特钢玉南东侧挖方边坡约190米、西南侧填方边坡约520米,大朗铁合金配套余热发电场平与横二路形成的边坡约400米进行治理,占地约31.34亩。投资约1700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挖方边坡、填方边坡、土石方工程等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清溪有色金属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51*****839
本招标项目涪陵清溪园区边坡治理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2017】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涪陵清溪再生有色金属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代建单位:重庆市清溪有色金属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投资,招标人为:重庆市清溪有色金属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清溪镇平原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赛特钢玉南东侧挖方边坡约190米、西南侧填方边坡约520米,大朗铁合金配套余热发电场平与横二路形成的边坡约400米进行治理,占地约31.34亩。投资约1700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挖方边坡、填方边坡、土石方工程等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清溪有色金属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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